六、预防接种

  根据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委【2001】19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本科生在入学的第一年内接种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白喉-破伤风二联疫苗;所有学生(本、研、博)根据自愿的原则接种甲肝、乙肝、出血热等疫苗,未患过水痘的本科生接种水痘疫苗,费用按市疾病控制中心规定收取。若学生既往曾接种,请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材料(须注明接种疫苗名称、剂量、批号、接种时间),以备届时查验。本科生做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PPD)检测,由海淀区结核病防治所来我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