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

1.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yh1122银河国际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yh1122银河国际对受纪律处分和退学研究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2.流程:
  (1)学院接到单位或个人对我院学生违纪情况的举报
  (2)学院了解情况,查证事实
  (3)根据实际情形和相关规定,学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学校相关上级部门审核并形成决议
  (5)处分决议送达及告知

3.处分的类别和权限
  依处分的严厉程度,依次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1)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学院做出处理决定上报学校相关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出具红头文件
  (2)留校察看
  学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学校相关上级部门做出处分决定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出具红头文件
  (3)开除学籍
  学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学校相关上级部门做出处分决定上报主管领导同意校长办公会决议出具红头文件

3.申诉:
  本人有权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受理)。
  本人的申诉必须在接到处分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工作办公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将处理结论通知申诉人。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