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通知
时间:2012-09-12 来源:作者: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实现学院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行为管理以及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促使学生梳理和总结自己的成长历程,实现全面发展、健康成才,学院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一、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时间
2012年9月12日-24日
( 工作日程【点击下载】 )
二、参与测评的学生范围
凡在yh1122银河国际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12级新生、留学生、延期毕业的学生、上一学年休学或出国半年以上的学生除外),均应参加素质综合测评。
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基本素质和创新能力三部分。
学习成绩,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为课程成绩,博士生学习成绩在创新能力中以学术成果加分的形式体现;
基本素质,包括思想修养、学习态度、身心健康、文明行为和实践活动五个方面;
创新能力,包括学术科研、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
测评的最终结果为学习成绩总评、基本素质总评、创新成果总评三项之和。测评各部分内容的具体标准参见《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附件一)。
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机构
yh1122银河国际设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评,监督并裁定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守文(yh1122银河国际院长) 潘剑锋(yh1122银河国际党委书记)
副组长:汪建成(yh1122银河国际副院长)
沈 岿(yh1122银河国际副院长)
王锡锌(yh1122银河国际副院长)
朴文丹(yh1122银河国际党委副书记)
执行副组长:杨晓雷(yh1122银河国际党委副书记)
组 员:粘怡佳(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路姜男(yh1122银河国际团委书记)
侯乐(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主要执行机构,在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具体工作。
yh1122银河国际各班级应于 2011年9月12日-14日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并于9月14日17:00前将本班测评工作小组人员(含联系方式)以及本班素质综合测评组织方案报送至:pkulawstudent@163.com.小组成员应包括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及学生代表,小组人数应在五人(含)以上,其中,班长为工作小组联络人。邮件请以“班级名+综测工作小组”命名。
五、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程序
1、学生本人向本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提交《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可以手写或打印)(附件三),并跟进本人具体加分需要,提交《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学术成果和文体活动加分申报表》(附件四),提交日期由本班测评工作小组确定,但请各班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尽量提前,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
2、需要进行社会工作加分申报的,由学生本人于 2011年9月17日(星期一)16:00前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社会工作加分申报表》(附件五),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将根据申报表和申报人的工作情况最终确定加分数值,并反馈给本班测评工作小组;
3、各班级在班主任或辅导员主持下,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打分;
4、各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核算出本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得分,并于 2011年9月21日(星期五)16:00前将《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表》(附件六) 纸质版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pkulawstudent@163.com,邮件请以“班级名+综测评分表”命名;
5、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9月12-24日之间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异议。
六、各年级学习成绩公示
此次公布的成绩排名情况,目的仅在于作为11-12学年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及后续的奖学金、奖励评审的参考资料,不得他用。
本次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计算依据如下:
1、依据教务系统出具的必修课程的平均绩点的排序:本科生
2、依据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分排序(所计算课程以及学分均在文件中进行了标注),包括:11级法学硕士、11级法律硕士、10级有方向的法律硕士。
3、依据各年级同学所修的全部法学类必修课程排序(所计算课程以及学分均在文件中进行了标注)。
4、对于少修专业必修课程的成绩排名计算:少修一门课程的,计算已修的其他专业必修的加权成绩后乘以0.9,得出最终排名成绩参与排名;少修两门课程的,计算已修的其他专业必修的加权成绩后乘以0.8,得出最终排名成绩参与排名,以此类推。(注:本科生的排名由于为教务系统直接打印扫描版,无法修改,因此无法在公示中显示,但请各班核算总分时按上述办法乘以相应系数。)
5、博士生无成绩排名,在上一学年如无任何学术违纪违规情况,学习成绩视为60分满分。博士生在奖学金和奖励的评审中主要依据为11-12学年的学术成果。
6、11级法学硕士和10级法律硕士实行的是按照专业/方向的排名方案,但奖学金的评审不当然在各专业/方向中均分名额。
7、相同分数、相同排名,成绩表中所列的顺序并不意味相同分数有前后差别。
由于各专业成绩项目较多,部分同学成绩有可能出现未录入或录入错误造成排名计算的错误, 本次成绩排名公示期为9月12日—17日,如有问题,请务必在此期间内向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提交书面说明反馈(要求列明本人姓名、学号、手机、异议理由说明以及各项课程成绩),我们将进行确认后更正。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1、 09级本科排名
2、 10级本科排名
3、 11级本科排名
4、 11级法学硕士排名 【9.14更新】
5、 11级法硕排名
6、 10级法硕排名 【9.14更新】( 注:法律与公共政策、竞争法方向经教务办公室确认所计算课程有所修改)
2011—2012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审和奖励评比的主要依据,请各位同学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参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如有问题请咨询凯原楼201室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侯乐老师(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
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2、yh1122银河国际创新能力测评加分规则(第3次修订)
3、yh1122银河国际素质综合测评表(学生填写) 【学生向班级提交】
4、学术成果和文体活动加分申报表 【学生向班级提交】
5、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创新能力社会工作加分申报表 【学生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
6、综测打分汇总表(本、硕) 【班级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
6、综测打分汇总表(博) 【班级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
7、 2011-201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社会工作加分公示 【9.18添加】(请各班将本班同学社会工作加分该同学算入总分之后再将本班汇总表等所有材料一并交到学工办)
为进一步实现学院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行为管理以及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促使学生梳理和总结自己的成长历程,实现全面发展、健康成才,学院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一、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时间
2012年9月12日-24日
( 工作日程【点击下载】 )
二、参与测评的学生范围
凡在yh1122银河国际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12级新生、留学生、延期毕业的学生、上一学年休学或出国半年以上的学生除外),均应参加素质综合测评。
三、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基本素质和创新能力三部分。
学习成绩,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为课程成绩,博士生学习成绩在创新能力中以学术成果加分的形式体现;
基本素质,包括思想修养、学习态度、身心健康、文明行为和实践活动五个方面;
创新能力,包括学术科研、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
测评的最终结果为学习成绩总评、基本素质总评、创新成果总评三项之和。测评各部分内容的具体标准参见《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附件一)。
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机构
yh1122银河国际设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评,监督并裁定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守文(yh1122银河国际院长) 潘剑锋(yh1122银河国际党委书记)
副组长:汪建成(yh1122银河国际副院长)
沈 岿(yh1122银河国际副院长)
王锡锌(yh1122银河国际副院长)
朴文丹(yh1122银河国际党委副书记)
执行副组长:杨晓雷(yh1122银河国际党委副书记)
组 员:粘怡佳(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路姜男(yh1122银河国际团委书记)
侯乐(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主要执行机构,在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具体工作。
yh1122银河国际各班级应于 2011年9月12日-14日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并于9月14日17:00前将本班测评工作小组人员(含联系方式)以及本班素质综合测评组织方案报送至:pkulawstudent@163.com.小组成员应包括班长、党支书、团支书及学生代表,小组人数应在五人(含)以上,其中,班长为工作小组联络人。邮件请以“班级名+综测工作小组”命名。
五、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程序
1、学生本人向本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提交《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可以手写或打印)(附件三),并跟进本人具体加分需要,提交《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学术成果和文体活动加分申报表》(附件四),提交日期由本班测评工作小组确定,但请各班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尽量提前,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开展;
2、需要进行社会工作加分申报的,由学生本人于 2011年9月17日(星期一)16:00前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社会工作加分申报表》(附件五),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将根据申报表和申报人的工作情况最终确定加分数值,并反馈给本班测评工作小组;
3、各班级在班主任或辅导员主持下,组织班级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打分;
4、各班级测评工作小组核算出本班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得分,并于 2011年9月21日(星期五)16:00前将《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表》(附件六) 纸质版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至:pkulawstudent@163.com,邮件请以“班级名+综测评分表”命名;
5、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9月12-24日之间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异议。
六、各年级学习成绩公示
此次公布的成绩排名情况,目的仅在于作为11-12学年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及后续的奖学金、奖励评审的参考资料,不得他用。
本次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计算依据如下:
1、依据教务系统出具的必修课程的平均绩点的排序:本科生
2、依据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分排序(所计算课程以及学分均在文件中进行了标注),包括:11级法学硕士、11级法律硕士、10级有方向的法律硕士。
3、依据各年级同学所修的全部法学类必修课程排序(所计算课程以及学分均在文件中进行了标注)。
4、对于少修专业必修课程的成绩排名计算:少修一门课程的,计算已修的其他专业必修的加权成绩后乘以0.9,得出最终排名成绩参与排名;少修两门课程的,计算已修的其他专业必修的加权成绩后乘以0.8,得出最终排名成绩参与排名,以此类推。(注:本科生的排名由于为教务系统直接打印扫描版,无法修改,因此无法在公示中显示,但请各班核算总分时按上述办法乘以相应系数。)
5、博士生无成绩排名,在上一学年如无任何学术违纪违规情况,学习成绩视为60分满分。博士生在奖学金和奖励的评审中主要依据为11-12学年的学术成果。
6、11级法学硕士和10级法律硕士实行的是按照专业/方向的排名方案,但奖学金的评审不当然在各专业/方向中均分名额。
7、相同分数、相同排名,成绩表中所列的顺序并不意味相同分数有前后差别。
由于各专业成绩项目较多,部分同学成绩有可能出现未录入或录入错误造成排名计算的错误, 本次成绩排名公示期为9月12日—17日,如有问题,请务必在此期间内向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提交书面说明反馈(要求列明本人姓名、学号、手机、异议理由说明以及各项课程成绩),我们将进行确认后更正。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1、 09级本科排名
2、 10级本科排名
3、 11级本科排名
4、 11级法学硕士排名 【9.14更新】
5、 11级法硕排名
6、 10级法硕排名 【9.14更新】( 注:法律与公共政策、竞争法方向经教务办公室确认所计算课程有所修改)
2011—2012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2011-2012学年度奖学金评审和奖励评比的主要依据,请各位同学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参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如有问题请咨询凯原楼201室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侯乐老师(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
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
2、yh1122银河国际创新能力测评加分规则(第3次修订)
3、yh1122银河国际素质综合测评表(学生填写) 【学生向班级提交】
4、学术成果和文体活动加分申报表 【学生向班级提交】
5、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创新能力社会工作加分申报表 【学生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
6、综测打分汇总表(本、硕) 【班级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
6、综测打分汇总表(博) 【班级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
7、 2011-2012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社会工作加分公示 【9.18添加】(请各班将本班同学社会工作加分该同学算入总分之后再将本班汇总表等所有材料一并交到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