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学年秋季学期法硕专项助理招募通知
时间:2012-09-03 来源:作者:
为了促进法律硕士项目的优化发展,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yh1122银河国际自上学期开始设立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岗位,为法律硕士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本学期,由于个别办公室岗位调整以及部分助理申请不再继续担任助理工作,现需要进行补充招聘。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遵循自愿、公开、 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每人最多申请一个岗位,可选择服从调剂。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 点击查看)
四、基本管理
1、补录人数:共23名。其中教务办公室9名,行政办公室8名(要求:英语好),学生工作办公室3名,法律图书馆3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yh1122银河国际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因故请假的应补齐工作量,未补齐的将适当扣减当月补贴。
5、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即日起到 2012年9月10日16:00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点击下载 )
(2)志愿表( 点击下载 )
(3)中文简历
3.提交方式:
(1) 纸版材料:申请表、中文简历
将纸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表在上,中文简历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 凯原楼20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2755078);
(2) 电子版材料:志愿表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pkulawsas@yeah.net,附件命名为:姓名-所报部门名称。例如:王明-教务办公室。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
4.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近期发布的学生朋辈助理申请不冲突,两者均可申请。
(2)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
(3)上学期继续在各办公室担任专项助理的同学不需要再申请。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2.9.3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遵循自愿、公开、 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每人最多申请一个岗位,可选择服从调剂。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 点击查看)
四、基本管理
1、补录人数:共23名。其中教务办公室9名,行政办公室8名(要求:英语好),学生工作办公室3名,法律图书馆3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yh1122银河国际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因故请假的应补齐工作量,未补齐的将适当扣减当月补贴。
5、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即日起到 2012年9月10日16:00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 点击下载 )
(2)志愿表( 点击下载 )
(3)中文简历
3.提交方式:
(1) 纸版材料:申请表、中文简历
将纸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表在上,中文简历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 凯原楼20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2755078);
(2) 电子版材料:志愿表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pkulawsas@yeah.net,附件命名为:姓名-所报部门名称。例如:王明-教务办公室。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
4.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近期发布的学生朋辈助理申请不冲突,两者均可申请。
(2)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
(3)上学期继续在各办公室担任专项助理的同学不需要再申请。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