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2月23日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时间:2011-12-02 来源:作者:
各位毕业生: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校医院决定于2011年12月对毕业生进行体检。
毕业体检,是为了完善毕业档案,使得学生顺利毕业。对学生个人来说提前半年发现肝功异常、肺结核、高血压等疾患,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为就业做好准备。从公共卫生安全出发,及时发现肺结核,控制传染源,可以避免传染病疫情蔓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环境。
体检当日按指定时间在校医院国际合作部大厅拍卡领取导诊及化验条码,如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体检,请及时与校医院联系(校医院联系人:赵杰强、李华;电话:62751087 62758770)。请毕业生体检时必须带好校园卡、体检费(100元/人次);体检当日需清淡饮食。
请各位班长 12月5日17:00之前到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本班《学生体检表》以及《注射疫苗知情同意书》,并通知本班同学于 12月23日8:00-13:30内持上述材料到校医院进行体检。本次体检关系到每个毕业生的存档问题,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按时完成体检。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校医院决定于2011年12月对毕业生进行体检。
毕业体检,是为了完善毕业档案,使得学生顺利毕业。对学生个人来说提前半年发现肝功异常、肺结核、高血压等疾患,可以得到及时治疗,为就业做好准备。从公共卫生安全出发,及时发现肺结核,控制传染源,可以避免传染病疫情蔓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环境。
体检当日按指定时间在校医院国际合作部大厅拍卡领取导诊及化验条码,如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体检,请及时与校医院联系(校医院联系人:赵杰强、李华;电话:62751087 62758770)。请毕业生体检时必须带好校园卡、体检费(100元/人次);体检当日需清淡饮食。
请各位班长 12月5日17:00之前到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本班《学生体检表》以及《注射疫苗知情同意书》,并通知本班同学于 12月23日8:00-13:30内持上述材料到校医院进行体检。本次体检关系到每个毕业生的存档问题,请各位毕业生务必按时完成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