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第二届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启事
时间:2011-08-15 来源:作者:
为了促进中国当代的法律史学研究,培养法律史学术新人,并为全国法律史学学生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承办,继2010年第一届全国法律史学学生征文活动圆满结束之后,继续开展2011年第二届的征文活动。第一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获奖作品集《新路集》即将(2011年9~10月)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一、征文活动面向对象
征文活动面向的对象为中国国内(含台港澳)高校法律院系在读学生,高校法律院系及各研究机构在读法律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征文主题与内容
题目自拟,主题不限,但内容限于法律史学领域,包括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制史、中外法律文化史、中外法律社会史等法律史学领域。
三、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在观点、材料、方法上富有创造性,能够在法律史领域内贡献出自己的知识与智慧。
2、体裁以议论文形式,叙述清晰,说理透彻。
3、作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出版过,并不得在正式学术会议上宣读过。
4、注释体例规范,以《法学研究》所列注释例为准。
5、作品字数在8000字左右,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套改。请自行保存底稿。
四、投稿方式
征文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递投稿。
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电子信箱:lawchen1978@163.com
邮递投稿,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陈煜收 邮编:100088。
征文活动咨询电话:010-64912893;联系人:陈煜。
五、征文起至日期
2011年4月20日—2011年9月30日
六、征文评奖
本次征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和创造性进行评选,对优秀稿件进行表彰。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奖金各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获奖者并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集结出版。
征文活动未尽事宜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负责解释。
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2011年4月15日
附件1: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情况介绍
附件2:第一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获奖论文名单
一、征文活动面向对象
征文活动面向的对象为中国国内(含台港澳)高校法律院系在读学生,高校法律院系及各研究机构在读法律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征文主题与内容
题目自拟,主题不限,但内容限于法律史学领域,包括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制史、中外法律文化史、中外法律社会史等法律史学领域。
三、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在观点、材料、方法上富有创造性,能够在法律史领域内贡献出自己的知识与智慧。
2、体裁以议论文形式,叙述清晰,说理透彻。
3、作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出版过,并不得在正式学术会议上宣读过。
4、注释体例规范,以《法学研究》所列注释例为准。
5、作品字数在8000字左右,要求原创,不得抄袭、套改。请自行保存底稿。
四、投稿方式
征文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递投稿。
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投稿电子信箱:lawchen1978@163.com
邮递投稿,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姓名、 联系方式。投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陈煜收 邮编:100088。
征文活动咨询电话:010-64912893;联系人:陈煜。
五、征文起至日期
2011年4月20日—2011年9月30日
六、征文评奖
本次征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和创造性进行评选,对优秀稿件进行表彰。
征文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奖金各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人民币2000元。获奖者并颁发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集结出版。
征文活动未尽事宜由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负责解释。
张晋藩法律史学术基金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2011年4月15日
附件1: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情况介绍
附件2:第一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获奖论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