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班主任工作条例

(2009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全员育人理念,促进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加强yh1122银河国际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指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班主任,是指依据本条例履行工作职责,享受相关待遇的yh1122银河国际教职员工。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迎接新生
  班主任应当及时审阅新生档案和信息,协助学院完成新生入校的必要手续。

  第四条 思想政治和党团组织建设
  班主任应当配合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在组织建设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对本班级学生要求加入党团组织的追求予以引导、帮助和推荐。

  第五条 班级组织建设
  班主任应当有效参与和指导班级组织的建设,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学生担任班委会成员,建立建设班干部队伍,并定期检查和监督班委会的工作。

  第六条 班会
  班会是班主任与所管理班级学生最重要的沟通和管理形式,班会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每学期应当不少于一次。

  第七条 奖学金、奖励的评审
  班级学生奖学金、奖励的评定工作应由班主任按照学校和yh1122银河国际的评奖办法主持完成。班级范围内的评奖评优工作的结果由班主任最终认定后方可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定。

  第八条 学生资助
  班主任应当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将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反映到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积极参与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

  第九条 就业指导和服务
  班主任应当积极关心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就业情况,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就业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应及时反馈至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班主任在用人单位前来了解本班学生情况和政审时应给予介绍和说明。

  第十条 紧急危机的处理
  班主任应当按照yh1122银河国际紧急情况处理机制的要求,协助yh1122银河国际或学校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第十一条 关于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其他工作
  班主任应当是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师益友,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学生在学业、生活等个人发展问题应当给予指导、建议和帮助。
  班主任应当定期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谈话。了解学生对学校和yh1122银河国际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



              第三章 设置、选聘和管理

  第十二条 yh1122银河国际的各年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管理,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

  第十三条 班主任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从学院在职的教职工中选聘,报yh1122银河国际党政办公会批准后发放聘书,并记入人事管理档案。

  第十四条 学院鼓励全院教职员工积极担任班主任,从事育人工作。班主任工作经历是yh1122银河国际职称晋升、定岗定编以及工作考核的必要条件之一。
  本条例实施后,讲师申请晋升副教授,必须有一届以上(含)合格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正在担任本院班主任。
本条例开始实施后在本院评上副教授的,申请晋升教授必须有两届以上(含)合格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正在担任第二届班主任。
  本条例开始实施前评上副教授的,本条例实施后申请晋升教授,必须已经在本院有一届以上(含)合格班主任经历或者正在本院担任班主任。
  行政教辅序列的参照以上办法实施。
  本条中所称“一届”,是指本科生或研究生从入学到毕业的一个期间。具体班主任任职事务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本《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安排。

  第十五条 班主任在聘任期间内离开北京市一个月以上的,需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离开北京市三个月以上的,需由yh1122银河国际党政办公会指定其他人代管。班主任在返京后应及时向yh1122银河国际党政办公会声明并恢复履行职责。

                  第四章 补助和考核

  第十六条 班主任补助校院两级共计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yh1122银河国际党政办公会将每学年对班主任考核评定一次,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不合格,确属严重不称职的,将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八条 对于表现突出的班主任,yh1122银河国际综合评定优秀的,将根据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部的相关管理办法,报送学生工作部评选“yh1122银河国际优秀班主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由yh1122银河国际党政办公会制定通过,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条例由yh1122银河国际党政办公会负责解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