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时间:2023-10-09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小组结合学生申请志愿(以问卷填报为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年级、专业(方向)以及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要求等因素予以考量,初步评定出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获奖名单。评审规则先前已附在申请通知(亦可见附件)。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0月9日—11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同时提交异议书电子版至pkulawstudent@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初评异议”,纸质版至学工办(凯原楼201),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登记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
1、所有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在10月11日17:00之前在学校系统完善申请登记(路径:校内门户-信息服务-学工部业务-申请个人年度奖学金),申请阶段已经登记的无需再登记(志愿不同没关系)。
2、部分校级奖学金需要提交特殊材料,请大家仔细查看附件中的2022-2023学年奖学金上交特殊材料汇总表,准备好相关材料,在10月11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以“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名称+姓名”命名邮件主题发送至pkulawjx@yeah.net,纸质版(如需)提交至学工办(凯原楼201)。
备注:
(1)上表中凡需提交感谢信的项目,除非特殊说明,只需提交电子版。感谢信须按照固定模版(模板见材料包)填写。
(2)奖学金登记表由院系统一导出上交,学生无需准备。
(3)成绩单:请自行准备。
二、获得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同学
请在10月16日(周一)-10月18日(周三)11:30之间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以下所有材料均将寄送给设奖方,请大家务必认真准备。
1、主要材料
(1)院设奖学金封面(点击下载)
(2)院设奖学金登记表(点击下载)
此表限一页A4纸张,务必正反面打印,否则材料不予接收
(3)中文简历
(4)英文简历
(5)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第三联复印件(如有)
(6)曾获奖学金、奖励及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有)
注:以上(1)-(6)材料均需按照上述顺序,用透明拉杆夹装好,提交至学工办(凯原楼201)。
同时请将(2)-(4)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的文件,发送至pkulawjx@yeah.net,邮件也同样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
特殊材料:
获得以下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同学,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根据要求分别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理律奖学金:1、带有教务公章的学生成绩单;2、一封对于理律文教基金会的感谢信及对法律学习的理解。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登记表》填表说明:
(1)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2)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分方向的填写相应的方向名称,没有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
(3)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本科生最远的时间写到高中即可,研究生写到大学本科即可。
(4)导师班主任意见:需由导师或班主任填写并签字,请先找班主任或导师签好后再提交。
(5)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可以是粘贴的,也可以是电子版打印的。
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