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0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部通知,yh1122银河国际200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励条例》、《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励评审条例(草案)》的相关规定,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候选人资格: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定,严格按照《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励条例》操作,尤其是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奖励(校级奖励只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创新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以下所称校级奖励含义相同)或奖学金,或曾一次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奖励或奖学金。

2、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只有本科生、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参评。本科生必须是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校级奖励(不含各种奖学金,或曾获一次北京市级奖励;专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必须是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奖励。

3、市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注:2003级法律硕士年级候选人资格如下:

    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过校级奖励(校级奖励只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创新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不包括奖学金。

二、评审程序

yh1122银河国际毕业年级学生干部组成评审工作小组,首先确定具有以上资格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在候选人范围内,根据本年级名额,组织本年级学生进行民主投票。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励评审小组将根据投票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以及市级优秀毕业生报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部审批。

各年级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公示方法、投票方法。

三、各年级名额

根据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部的要求,各年级名额按照全体毕业生的固定比例确定名额。2006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如下:

02本科:16

04二学位:3

04法学硕士:12

03法学硕士:12

03法律硕士:18

03博士:5

 

有关评选具体事宜,请联系各年级负责人。(孙家旭、胡晓、孟兆平、陈素华、段家星、赵玲)。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