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迈斯北京地区法学奖学金yh1122银河国际申请通知
时间:2009-04-02 来源:作者:
1.奖励对象:
在校注册的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二年级法学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注:不包括法律硕士研究生]
2.奖励办法:
(1)美迈斯特等奖学金2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限,人民币15,000元/人
(2)美迈斯优秀奖学金10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各5名,人民币7,000元/人
3.申请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全专业达到前30%的学生优先考虑;
(2)具有公民社会责任感和公共道德意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3)具有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或具有相当于英语六级的外语水平(适用于第一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学生);
(4)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如具有较高的法律学术研究水平、突出的组织领导才能、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等。
4.评选材料:
(1)中英文简历各一份(各份均不得超过1页);
(2)学习成绩和排名(请只提交从网上下载的全部课程成绩单,由院学工办到院教务核实并出具排名);
(3)英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六级、雅思或托福等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4)品行评定(本科生由班主任出具,研究生由导师出具);
(5)两名授课老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的评语;
(6)若有发表的论著,请提交所发表论著的复印件,并需附有一名授课老师(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对此论著的专业评价。
5.提交材料:
(1)要求:①需有封面和目录,封面上应有“2009年度美迈斯北京地区法学奖学金申请材料”字样,并应写明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学号、所在年级和手机、电子信箱)
②请将所有材料依照上述要求“评选材料”的顺序排序,要求左侧装订,若使用资料夹,请使用左侧固定的类型,并且资料夹必须为透明。
③对于所提交的论著复印件,要单独装订,不要与其他材料混订;但授课老师对论著的专业评价要与其他评选材料共同装订。
(2)截止时间:2009年4月14日(星期二)
(3)地点:法学楼5118学生工作办公室D室 张敏
6.附录:
(1)美迈斯北京法学奖学金简介
upload/2009_04/09040212593543.rar
(2)美迈斯北京法学奖学金章程
upload/2009_04/09040212599305.rar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