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贝克?麦坚时奖学金”申请通知
时间:2013-08-23 来源:作者:
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49年,凭借遍布全球44个国家和地区71家办事处中4000多位具有本地执业资格的律师以及超过6000位专业员工,贝克?麦坚时为众多当今最具活力以及最成功的商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贝克?麦坚时以卓越的客户服务以及对商业语言文化的深刻理解而著称。贝克?麦坚时2012财年 (截至2012年6月30日) 的全球收入为23.13亿美元。 (www.bakermckenzie.com)
贝克?麦坚时的香港、北京和上海的办事处分别成立于1974年、1993年以及2002年。目前,三个办事处共拥有超过4000名的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可以提供涉及公司法律不同领域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贝克?麦坚时不断被香港和中国专业的行业性调查评选为一流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的《PLC Which Lawyer?》年鉴中,贝克?麦坚时被评为香港及中国大陆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并在几乎所有的法律执业领域中被列为一流或高度推荐的律师事务所。另外,本所在2011年度的《ASIAN-MENA COUNSEL》杂志举办的亚洲代表性公司调研中,评选为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年度最高效国际律所。
贝克﹒麦坚时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资助优秀法律专业学生致力于法学学习和研究,选拔和培养有志于成为律师的优秀法律人才,增进事务所与yh1122银河国际校的交流与合作。奖学金最初面向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三所学院设立。从2012年开始,为了向更多同学提供参与的机会,贝克?麦坚时奖学金将获奖名额由每年6名增加到8名,并面向yh1122银河国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yh1122银河国际及国际yh1122银河国际五所大学yh1122银河国际设立。 2012-2013年贝克?麦坚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院候选人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及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一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即2013级法学硕士、2011级本科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一年级法学硕士及一年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的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民商经济yh1122银河国际及国际yh1122银河国际二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办法
奖励名额:4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限);【五所大学yh1122银河国际获奖人数总和】
奖励金额:人民币15,000元/人 及一定时间的实习机会。
三、获奖条件
1.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优秀的英文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3.成绩优秀,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全专业达到前20%的学生优先考虑;
4.在校内外活动或公益事业中表现出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及优秀的组织领导才能;
5.在毕业前保证一定的实习时间;
6.以律师为职业选择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1.符合参选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在择优的基础上挑选1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作为学校候选人;
2.学院将候选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寄送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将直接邀请候选同学参加在其北京办公室举行的笔试(英文)及奖学金项目集体答疑;
3.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候选学生的申请材料及笔试成绩从五所大学共15名候选者中选出8名同学参加面试;
4.面试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持,面试语言为英文。贝克?麦坚时将根据面试结果从五所大学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4名获奖学生。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于 2013年9月16日16:00之前将1-5项申请材料交到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将1-6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pkulawjx@yeah.net,邮件请以“贝克+姓名”命名。评选材料应包括:
1.申请人的中英文简历(各份均不得超过1页,附照片);
2.填写好的申请表(见附件);
3.学习成绩和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4.英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六级、雅思或托福等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5.品行评定(由班主任出具并签字);
6.汇总表 文件下载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无需装订,用透明文件夹夹住即可。
注:此项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以兼得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但原则上不可兼得将于10月底评选的院设可兼得奖学金。
附件:1. 贝克﹒麦坚时法学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下载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3年8月23日
贝克?麦坚时的香港、北京和上海的办事处分别成立于1974年、1993年以及2002年。目前,三个办事处共拥有超过4000名的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可以提供涉及公司法律不同领域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贝克?麦坚时不断被香港和中国专业的行业性调查评选为一流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在2011年的《PLC Which Lawyer?》年鉴中,贝克?麦坚时被评为香港及中国大陆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并在几乎所有的法律执业领域中被列为一流或高度推荐的律师事务所。另外,本所在2011年度的《ASIAN-MENA COUNSEL》杂志举办的亚洲代表性公司调研中,评选为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年度最高效国际律所。
贝克﹒麦坚时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资助优秀法律专业学生致力于法学学习和研究,选拔和培养有志于成为律师的优秀法律人才,增进事务所与yh1122银河国际校的交流与合作。奖学金最初面向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三所学院设立。从2012年开始,为了向更多同学提供参与的机会,贝克?麦坚时奖学金将获奖名额由每年6名增加到8名,并面向yh1122银河国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yh1122银河国际及国际yh1122银河国际五所大学yh1122银河国际设立。 2012-2013年贝克?麦坚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我院候选人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及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一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即2013级法学硕士、2011级本科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yh1122银河国际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一年级法学硕士及一年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的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民商经济yh1122银河国际及国际yh1122银河国际二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办法
奖励名额:4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限);【五所大学yh1122银河国际获奖人数总和】
奖励金额:人民币15,000元/人 及一定时间的实习机会。
三、获奖条件
1.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优秀的英文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3.成绩优秀,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全专业达到前20%的学生优先考虑;
4.在校内外活动或公益事业中表现出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及优秀的组织领导才能;
5.在毕业前保证一定的实习时间;
6.以律师为职业选择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1.符合参选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在择优的基础上挑选1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作为学校候选人;
2.学院将候选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寄送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将直接邀请候选同学参加在其北京办公室举行的笔试(英文)及奖学金项目集体答疑;
3.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候选学生的申请材料及笔试成绩从五所大学共15名候选者中选出8名同学参加面试;
4.面试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持,面试语言为英文。贝克?麦坚时将根据面试结果从五所大学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4名获奖学生。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于 2013年9月16日16:00之前将1-5项申请材料交到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将1-6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pkulawjx@yeah.net,邮件请以“贝克+姓名”命名。评选材料应包括:
1.申请人的中英文简历(各份均不得超过1页,附照片);
2.填写好的申请表(见附件);
3.学习成绩和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4.英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六级、雅思或托福等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5.品行评定(由班主任出具并签字);
6.汇总表 文件下载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无需装订,用透明文件夹夹住即可。
注:此项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以兼得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但原则上不可兼得将于10月底评选的院设可兼得奖学金。
附件:1. 贝克﹒麦坚时法学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下载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