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贝克?麦坚时奖学金”申请通知
时间:2014-09-12 来源:作者:
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贝克?麦坚时”)所成立于1949年,凭借遍布全球47个国家和地区76家办事处中4200多位具有本地执业资格的律师以及超过5300位专业员工,贝克?麦坚时为众多当今最具活力以及最成功的商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贝克?麦坚时以卓越的客户服务以及对商业语言文化的深刻理解而著称。贝克?麦坚时2014财年 (截至2014年6月30日) 的全球收入为25.4亿美元,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
贝克?麦坚时的香港、北京和上海的办事处分别成立于1974年、1993年以及2002年。目前,三个办事处共拥有超过400名的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可以提供涉及公司法律不同领域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在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法律实践于各法律名录和行业调查的排名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并在几乎所有法律业务领域被评为领先律师事务所或高度推荐律师事务所。此外,贝克?麦坚时被《亚洲中东北非法律顾问》代表亚洲公司近期一次调查中被选为“年度最高效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和香港)”。
贝克﹒麦坚时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资助优秀法律专业学生致力于法学学习和研究,选拔和培养有志于成为律师的优秀法律人才,增进事务所与yh1122银河国际校的交流与合作。奖学金最初面向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三所学院设立。从2012年开始,为了向更多同学提供参与的机会,贝克?麦坚时奖学金将获奖名额由每年6名增加到8名,并面向yh1122银河国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yh1122银河国际及国际yh1122银河国际五所大学yh1122银河国际设立。奖学金的评选形式为:申请人向学院/校学生处提出申请,院/校经过评选后推荐给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再由贝克?麦坚时统一组织考评确定最终获奖人。 2014-2015年贝克?麦坚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及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2016届本科生和2016届法学硕士研究生。(即12级本科生,14级法学硕士)
二、奖励办法
奖励名额:8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限);【五所大学yh1122银河国际获奖人数总和】
奖励金额:人民币15,000元/人 及一定时间的实习机会。
三、获奖条件
1. 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 优秀的英文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3. 成绩优秀,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全专业达到前20%的学生优先考虑;
4. 在校内外活动或公益事业中表现出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及优秀的组织领导才能;
5. 在毕业前保证一定的实习时间;
6. 以律师为职业选择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1. 符合参选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在择优的基础上挑选3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作为学校候选人;
2. 学院将候选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寄送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将直接邀请候选同学参加在其北京办公室举行的笔试(英文)及奖学金项目集体答疑;
3. 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候选学生的申请材料及笔试成绩从五所大学共30名候选者中选出15名同学参加面试;
4. 面试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持,面试语言为英文。贝克?麦坚时将根据面试结果从五所大学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8名获奖学生。
五、评审日程安排
1、申请人向学工办提交申请,截止2014年9月26日(周五)
2、学工办向贝克?麦坚时寄发候选学生材料 2014年10月15日(周三)
3、笔试及集体答疑 2014年10月20日(周一)至2014年10月24日(周五)
4、面试 2014年11月3日(周一)至2014年11月14日(周五)
5、贝克?麦坚时向学校公布获奖名单 2014年11月17日(周一)
6、颁奖仪式 (贝克?麦坚时北京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暂定)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于2014年9月26日16:00之前将1-5项申请材料交到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将1-6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pkulawjx@yeah.net,邮件请以“贝克+姓名”命名。
评选材料应包括:
1. 申请人的中英文简历纸板及电子版 (各份均不得超过1页,附照片);
2. 填写好的“贝克?麦坚时法学奖学金”申请表纸板及电子版(见附件);
3. 学习成绩和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4. 英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六级、雅思或托福等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5. 品行评定(由班主任出具并签字);
6. 汇总表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无需装订,用透明文件夹夹住即可。
注:此项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以兼得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但原则上不可兼得将于10月底评选的院设可兼得奖学金。
联系人:李婧一 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Form-443802-v5-BEIDMS
贝克?麦坚时的香港、北京和上海的办事处分别成立于1974年、1993年以及2002年。目前,三个办事处共拥有超过400名的律师和法律专业人员,可以提供涉及公司法律不同领域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在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法律实践于各法律名录和行业调查的排名一直保持领先地位。并在几乎所有法律业务领域被评为领先律师事务所或高度推荐律师事务所。此外,贝克?麦坚时被《亚洲中东北非法律顾问》代表亚洲公司近期一次调查中被选为“年度最高效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和香港)”。
贝克﹒麦坚时奖学金旨在鼓励和资助优秀法律专业学生致力于法学学习和研究,选拔和培养有志于成为律师的优秀法律人才,增进事务所与yh1122银河国际校的交流与合作。奖学金最初面向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三所学院设立。从2012年开始,为了向更多同学提供参与的机会,贝克?麦坚时奖学金将获奖名额由每年6名增加到8名,并面向yh1122银河国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yh1122银河国际及国际yh1122银河国际五所大学yh1122银河国际设立。奖学金的评选形式为:申请人向学院/校学生处提出申请,院/校经过评选后推荐给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再由贝克?麦坚时统一组织考评确定最终获奖人。 2014-2015年贝克?麦坚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及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的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2016届本科生和2016届法学硕士研究生。(即12级本科生,14级法学硕士)
二、奖励办法
奖励名额:8名(本科生或研究生不限);【五所大学yh1122银河国际获奖人数总和】
奖励金额:人民币15,000元/人 及一定时间的实习机会。
三、获奖条件
1. 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 优秀的英文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3. 成绩优秀,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全专业达到前20%的学生优先考虑;
4. 在校内外活动或公益事业中表现出社会责任感,道德意识及优秀的组织领导才能;
5. 在毕业前保证一定的实习时间;
6. 以律师为职业选择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1. 符合参选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在择优的基础上挑选3名本科生、3名研究生作为学校候选人;
2. 学院将候选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寄送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贝克?麦坚时将直接邀请候选同学参加在其北京办公室举行的笔试(英文)及奖学金项目集体答疑;
3. 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候选学生的申请材料及笔试成绩从五所大学共30名候选者中选出15名同学参加面试;
4. 面试由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持,面试语言为英文。贝克?麦坚时将根据面试结果从五所大学的候选人中择优确定8名获奖学生。
五、评审日程安排
1、申请人向学工办提交申请,截止2014年9月26日(周五)
2、学工办向贝克?麦坚时寄发候选学生材料 2014年10月15日(周三)
3、笔试及集体答疑 2014年10月20日(周一)至2014年10月24日(周五)
4、面试 2014年11月3日(周一)至2014年11月14日(周五)
5、贝克?麦坚时向学校公布获奖名单 2014年11月17日(周一)
6、颁奖仪式 (贝克?麦坚时北京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暂定)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于2014年9月26日16:00之前将1-5项申请材料交到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将1-6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pkulawjx@yeah.net,邮件请以“贝克+姓名”命名。
评选材料应包括:
1. 申请人的中英文简历纸板及电子版 (各份均不得超过1页,附照片);
2. 填写好的“贝克?麦坚时法学奖学金”申请表纸板及电子版(见附件);
3. 学习成绩和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4. 英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六级、雅思或托福等考试的成绩单复印件);
5. 品行评定(由班主任出具并签字);
6. 汇总表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无需装订,用透明文件夹夹住即可。
注:此项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以兼得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但原则上不可兼得将于10月底评选的院设可兼得奖学金。
联系人:李婧一 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Form-443802-v5-BEID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