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更新附件2】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通知

各位12级、13级、14级法律硕士(包括法学、非法学):
  现启动法律硕士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按时注册并处于基本学习年限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包括法本法硕),
  但其中: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出国一个学期(含)以上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在研究和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不得参评;
  有损害学校声誉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者不得参评;
   已获得本年度其他校设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
  说明:由于我院校设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名单尚未公示,有意申请的同学可以先提交相关材料,我办将根据最后公示的名单,自动从候选名单中去除已经获得其他校设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学生(不会影响原奖学金的获得)。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专业课程成绩排名须在年级或专业(方向)前50%,
  4.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秀、实践创新能力突出。
二、奖项情况
  1.名额:
   12级法律硕士17名,
   13级法律硕士17名,
   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10名,
   14级法律硕士(法学)2名。
  2.该奖项只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无奖学金。
三、评审方式
  1、由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申请者综合素质排名以及平时表现,进行初步评定;
  2、由研究生院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申请方式
 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申请者请于10月20日-10月21日(周二)上午10: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纸版请交至凯原楼201学工办,电子版发至pkulawjx@yeah.net。
  1、纸版材料: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表(见附件1)
  2、电子版材料: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志愿电子登记表(附件2),邮件请以“学号+姓名+科学实践”命名。
 逾期不交,或材料不齐全视为放弃申请。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学工办王冰山,电话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1: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表.
 附件2.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志愿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