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2013-2014学年院设不可兼得类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及提交材料的通知

  经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并与设奖方确认,现将2013-2014年度院设不可兼得类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2014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名单(11.20)
  注:1、由于填报志愿空缺或未有符合奖学金要求的人选,部分奖学金在与设奖方进行沟通后进行了评定。
   2、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请提交纸质版异议申请(说明异议理由)至凯原楼201学工办。提交时间为11月20日-27日16:00前,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只接受纸版书面异议,恕不接受电话等其他方式异议。

  同时,请获奖同学按照下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时间:11月24日-25日16:00前  
  提交地点:纸版材料交到凯原楼20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kulawjx@yeah.net。邮件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  
  提交材料明细:
1、所有获得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同学,均需提交:
(1 )  封面
(2)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登记表 此表限一页A4纸张,正反面打印!
(3)中文简历
(4)英文简历
(5)曾获奖学金、奖励及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无需提交)
注:以上(1)-(5)材料需提交2份纸质版,每份均需按照上述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同时请将(2)-(4)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的文件,发送至pkulawjx@yeah.net。邮件也同样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登记表》填表说明:
(1)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2)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分方向的填写相应的方向名称,没有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
(3)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本科生最远的时间写到高中即可,研究生写到大学本科即可。
(4)导师评语及班主任意见:需由导师或班主任填写并签字,请先找班主任或导师签好后再提交。
(5)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可以是粘贴的,也可以是电子版打印的。

2、其他材料:
  获得以下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同学,除了提交2份上述材料外,还需根据要求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分别附于上述两份材料的后面:
(1)孙丽奖学金:1、由yh1122银河国际教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学生成绩单; 2、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北大英华实践奖:1、由yh1122银河国际教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学生成绩单;2、两名法学教授的推荐信。
  注:在申请时已经提交过上述特殊材料的同学此次仍需提交,可以来学工办取回原材料。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