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2014-2015学年奖励申请评审通知

  一、评审范围和要求   
  1.奖励参评范围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参加综测合格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和留学生学生。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出国一学期(含)以上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1)申报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学习优秀单项奖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排名须在年级或专业(方向)前50%;博士研究生在上一学年须具备学术成果【“学术成果”须依照《yh1122银河国际学术成果加分规则》进行认定】;
  (2)其他自行申报的奖项符合《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励条例》的成绩要求即可。
  5.申请奖励的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良好以上;
  6.获得奖励的学生,必须亲自参加学校或学院举办的颁奖大会,不得无故缺席。

   二、评审程序 
 2014-2015学年奖励名额分配表.xlsx  
  (一)学工系统登记 
  本年度所有校级奖励的申请均需在校内门户-个人业务办理-学工部上进行申报。 
    奖励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pptx
 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学习优秀单项奖,请在奖励结果公示(10月14日左右)后获得这几项奖励的同学再在该系统上进行提交。
  2、yh1122银河国际优秀学生干部、yh1122银河国际社会工作单项奖、yh1122银河国际红楼艺术奖、yh1122银河国际五?四体育奖,这几项校级奖学金须在申报期间(即日起至9月30日前)在学工系统进行申报。
 
  (二)材料提交   
 1.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学习优秀单项奖
  本阶段不需要学生本人进行材料提交。  
  院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结合学生本人平时表现和实际情况进行评审,先确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再于获得这两个奖项的学生之外,参考学生学习成绩等方面评定学习优秀单项奖。
  自本年度起,“三好学生标兵”与“三好学生”为独立奖励,不重复评选。
  
  2. yh1122银河国际优秀学生干部、yh1122银河国际社会工作单项奖、yh1122银河国际红楼艺术奖、yh1122银河国际五?四体育奖、yh1122银河国际社会工作进步奖、yh1122银河国际本科生优秀学术奖
  (1)电子登记:
  请在请进入以下地址进行信息登记( http://www.sojump.com/jq/5839693.aspx
  (2)纸质版材料:
   ①封面  奖励申请封面
   ②申请yh1122银河国际本科生优秀学术奖的填写提交:  本科生优秀学术奖申请表 (限一页正反打印)
   ③个人中英文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1)提交申请
   时间:2015年9月29日(星期二)—9月30日(星期三)中午11:00之前。(9:00-11:00,14:00-16:30) 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凯原楼201。
 逾期没有提交完整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由于校设奖励之间不可兼得,本科生、博士生及14法硕的同学可根据各年级名额分配预估自己的获奖情况,可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及学习优秀单项奖的同学,不可再申请yh1122银河国际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单项奖、红楼艺术奖、五四体育奖,否则视为放弃三好生或学习优秀单项奖的获奖资格。

  (2)评审:
  yh1122银河国际优秀学生干部、yh1122银河国际红楼艺术奖、yh1122银河国际五?四体育奖、yh1122银河国际社会工作单项奖、yh1122银河国际社会工作进步奖的评审,视申请情况可能安排面试,届时将结合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确定最终的获奖人选。

  3.公示及异议  
  10月15日-23日,学院将公示所有奖励评审结果,并接受异议。如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在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学院将组成专门小组进行审议解决。
  届时还会安排相关奖励获得者填写并提交相关登记表格。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
  如有问题,请在办公时间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