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25 来源: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 2015 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教港澳台办[2015]531 号文件)及学校相关通知 ,现启动我院 2015 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具体评审办法通知如下:
1 、 申请条件:
(1)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制内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通过港澳台侨学生联考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本科生, 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停学、停学后复学第一年者;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入学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2014-2015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或入学成绩优秀(针对2015级新生);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 不得兼得其他校级奖学金 (包括宝钢台湾、 港澳优秀学生奖, 获奖名单点击下载 2015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获奖名单 )。
2 、奖项及金额:
本科生一等奖每年 5000 元,二等奖 4000 元,三等奖 3000 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年 7000 元,二等奖 5000 元,三等奖 4000 元;
博士生一等奖每年 9000 元,二等奖 7000 元,三等奖 5000 元。
(具体获奖等级由学校评定)
3 、申请流程 :
请申请同学在1月4日(周一)下午14:30-16:30之间将以下申请交送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1) 2015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只需提交纸质版,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凯原楼212吴老师处
(2) 2015院系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电子登记表 (点击下载)
——只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pkulawjx@yeah.net。(电子版邮件及附件请以“姓名+港澳台侨+学号”命名)
以上材料若有瑕疵,则取消申请评选资格。
如有问题请咨询62766089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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