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28 来源:作者:
各位在校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绿色成长方案确认工作(包括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和学生需求综合分析两个部分)是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有力前提,请各班级务必要高度重视、扎实落实。现将2016-2017学年yh1122银河国际绿色成长方案确认及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 广泛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详细了解每位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各班级可以通过班主任或辅导员与每位学生面谈、召开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情 况调查工作,确保每位有需要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确保需要帮助的学生填写经济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材料,做到不遗漏,并保存好工作开展中的相关文字、图片 资料(照片、谈话记录等)。
2、认真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认真研读、学习《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 【国家认定文件】教育部_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2)各班级需成立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应由班主任、班干部、班级学生代表构成,注意申请资助的学生不能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3)各班级认真开展民主评议,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安排民主评议,并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意见。
二、材料提交方式
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多数同学已向资助中心提出了申请,这部分学生的表格现存于学工办,请各班班长于4月29日、5月3-5日的工作时间(8:30——11:30,1:30——5:00)来凯原楼201领回本班同学的表格。
(2)检查所有表格填写完整后,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填写民主评议结果栏。
注意,一般困难标准为可支付学费杂费,但生活费支付有困难,对应家庭人均年收入为6000-10000;困难标准为可支付学费,但杂费生活费有困难,对应家庭人均年收入为2400-6000;特殊困难标准为支付学费有困难,对应家庭人均年收入为0-2400。
(3)未提交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同学,若想要在本学年度申请助学金,请到资助中心下载表格 http://www.sfao.pku.edu.cn/html/downloads.php?page=1)进行填写,连同其中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交到班级负责人处。
(4)请务必于5月13日上午11点前将本班表格交至学工办许老师处。
2、《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经济情况调查表》
(1)第一联:未向资助中心提交过申请的同学,请在此次申请认定时向班级或学工办提交此联。
(2)第二联:所有申请同学均需提交。部分已向资助中心申请过的同学其第二联已存于资助中心,班长可取回用于认定。
(3)第三联:请同学自己保存好无需提交,并多复印几份以供今后申请助学金使用。
3、资助认定结果统计表
请各班班长于5月13日上午11点之前汇总好班级同学的认定结果后,以“班级+资助认定统计表”命名,提交电子版至pkulawzizhu@126.com。 资助认定结果统计表
4、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
请各位申请资助的同学填写,请各班班长将本班同学的情况予以汇总,并于5月13日上午11点之前以“班级+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命名,提交电子版至pkulawzizhu@126.com。 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
5、其他相关工作资料和工作照片,请同时提交电子版至pkulawzizhu@126.com。
最后,希望大家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注意对同学信息与隐私的保密!谢谢大家的配合!
如有问题,请联系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62755078.
祝好!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