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欧华】16-17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通知
时间:2017-11-24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2016-2017学年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现已正式启动。
申请时能够及时提交正确完整的材料,既能说明您对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重视、对学院工作的尊重,也是您个人基本能力素质、严肃对待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体现。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相关内容,按照程序完成奖学金的申请。
一、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1.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学生(包括16-17学年出国交流的)。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除法治地平线奖学金外);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留学生同学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未转档到北大的学生不参评(包括在职学习的北大教师)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16-2017学年所修课程中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有个性化要求的奖学金(详见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具体要求)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6.本次评选所说的排名,本科生、2016级法律硕士、博士以年级为单位;2016级法学硕士、2016级法本法硕、2015级法律硕士以专业为单位。
二、yh1122银河国际2016-2017学年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情况
【更新欧华“可申请学生类别”】2016-2017学年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简介 (点击下载)
注:请务必详细查看奖学金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届时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直接视为无效申请,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交送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若有相关内容的更新,评审将以最后更新内容为准,请同学们在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
三、yh1122银河国际2016-2017学年院设可兼得类(个人)奖学金申请
(一)奖学金的申请
1、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24日—12月11日中午11:30,奖学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此申请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所申请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3、申请志愿:本次奖学金只能填写申请1个奖学金,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和补报。请各位同学慎重填报。
注意:根据设奖方的要求,诉讼法专业研究生-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因奖励要求性质不同,可以与其他奖学金(除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同时进行申请。
4、申请材料(共3项)
(1)院设奖学金申请信息统计: https://www.wjx.top/jq/18507682.aspx
此项非常重要,申请时间截止后若学工办未收到申请人的问卷,则视为申请失败。 提交成功后,会显示完成凭证,请大家保存好该凭证,可在发生已提交但学工办未收到的情况时作为申诉依据使用。若多次提交,将以最后一次为准。
(2)纸质版材料
? ① 封面 (点击下载)
② 目录 (点击下载)
③ 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下载)
④ 所申请的奖学金要求提交的特殊材料
法治地平线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下载)
⑤ 中文简历(限一页A4纸)
⑥ 英文简历(限一页A4纸)
⑦ 曾获奖学金、奖励及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有)
⑧ 学术成果复印件(如有)
⑨ 社会实践活动或公益活动证明(如有)
⑩ 其他认为有助于申请的材料(如有)
注:本科生成绩单无需自行去教务办打印,学院会统一办理,如需提交成绩单的可暂时先不提供,学院后期会统一打印,望申请同学周知。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按照顺序装订整理(交材料时可至学工办领取透明拉杆夹整理),在截止时间前上交至 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由于申请人数较多,未按规定整理上交完整的纸质版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
在提交纸质版材料时还需在学工办“递交材料登记表”上登记相关信息。问卷、纸质版以及登记表三项内容需完全一致、正确。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① 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② 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具体方向)”,没有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
③ 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本科生最远的时间写到高中即可,研究生写到本科阶段即可。
④ 导师评语及班主任意见:需由导师或班主任填写并签字。
⑤ 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可以是粘贴的,也可以是电子版打印的。
(3)电子版材料
以上③—⑩项材料请以“姓名+奖学金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pkulawjx2@yeah.net
电子版申请表中无需教师签名;所提交的纸质版特殊材料例如推荐信等请附上签字版扫描件。
以上三项材料都在截止日期前正确提交才视为申请成功。
四、奖学金的评审
1、时间:根据评委时间安排评审,请密切关注学工网通知。
2、评审机构:yh1122银河国际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审与推荐等工作。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yh1122银河国际2016-2017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审的主要执行机构。
3、评审流程:本次奖学金评审将视评审情况安排面试环节,请申请的同学不要在此评审时间到外地或国外,以便参加面试。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志愿、各项奖学金的要求以及面试表现等方面评审出奖学金的候选人,推荐给设奖方,由设奖方评定出获奖人。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如有问题,请咨询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