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更新】2016-2017学年校级奖励公示

  yh1122银河国际奖励评审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情况(以问卷填写为准)、学习成绩与综合表现、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以及各项奖励的名额分配与具体要求,对各项奖励进行了初评,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0.20更新】2016-2017校级奖励公示 (更新部分已用红色字体显示)
  公示异议期为10月16日—20日17:00,共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同时将异议书电子版发送至pkulawstudent@163.com,纸质版交至学工办(凯原楼201)。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同时请获得校级奖励的同学在公示期内完善在校内门户学工系统内的登记申请,申请阶段已填写过的同学无须再填写(志愿不同没有关系)。

  另外,以下同学获得学校机关推荐奖励名额,不占用学院名额,现一并进行公示,同时这些同学也需进行系统申请:

  推荐单位      奖励名称   姓名  学号
  yh1122银河国际公寓服务中心  社会工作单项奖 孙天  1600016226
  yh1122银河国际公寓服务中心  社会工作单项奖 朱越超 1601212739
  yh1122银河国际公寓服务中心  社会工作单项奖 尹玉萍 1501212610
  学生工作部     社会工作单项奖 赵雪松 1500016228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优秀学生干部   林浩阳 1500016286

  如有其它问题,均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询问。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