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学院推荐】2017年王汉斌奖助金评选通知
时间:2017-10-02 来源:作者:
王汉斌奖助学金由王汉斌法学基金面向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设立,旨在鼓励学生成才,增强学生刻苦自励、踏实治学的进取意识,以及社会责任意识。
注意:此项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以兼得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但原则上不包括11月评选的院设可兼得奖学金。
一、评定原则
择优评定、激励先进、鼓励发展
二、资格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有社会责任感;
2. 专业能力突出,上一学年成绩排名须在年级(本科、16法律硕士)或专业(15法律硕士、16法学硕士、16法本法硕)前50%;
3. 家庭条件贫困、经过资助认定的同学可以申请助学金;
4. 针对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全日制就读法律专业的法学本科生和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及金额
每校每学年共评选10名学生,其中王汉斌助学金获得者5名,王汉斌奖学金获得者5名,每人六千元(奖学金为税前)。
四、提交材料
(一)网上登记
https://www.wjx.top/jq/16925767.aspx
(二)纸质版及电子板材料
1、 王汉斌奖助学金申请表
2、个人简历(中英文)
3、上一学年成绩单(本科生无须提交,研究生同学请自助打印成绩单提交)
4、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还需同时提交经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5、科研成果、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辅助申报材料(如有)
注意:
1、以上材料请按顺序准备纸质版,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
2、以上全部材料请提交电子版本(可扫描)至pkulawjx2@yeah.net,邮件请以“姓名+王汉斌奖/助学金”命名;
3、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下午5:00,以上两项任一未提交完整,视为未申请;
4、奖学金或助学金只能择一申请,重复申请全部无效。
yh1122银河国际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将根据申请情况推荐初选名单,王汉斌法学基金秘书处将名单提交王汉斌法学基金会理事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秘书处制作奖助学金证书;发放奖助学金的具体时间由基金会另行确定。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7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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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的综合评定,决定推荐以下同学为王汉斌奖/助学金获得者:
王汉斌奖学金
1600016236 陈璨
1400016304 朱子琳
1501212680 孙邦娇
1501212611 于若楠
1601212618 潘宁
王汉斌助学金
1601212473
1601212713
1601212758
1601212718
160121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