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本科表格】2016-2017国家奖学金申报通知

各位同学:
  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正式启动,我院将根据《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学校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参评资格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校正式注册、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提出申请。 入学第一年的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原则上不得申请。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均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0%;非一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应达到年级(博士、16法硕)/专业(15法硕、16法学硕士、16法本法硕)的前10%;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一年级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考核评价情况及前置学位学习成绩突出。

  三、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审。
  我院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对申请的学生在素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查。 最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务必要申请今年的校级奖励。
    国奖分配名额

  四、材料提交
  请各位同学在 9月26日下午5:00前完成以下事项, 材料提交至凯原楼201
  (一)所有同学均需在yh1122银河国际校内门户-个人业务办理-学工部,申请个人年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注意:请使用火狐浏览器;17级新生同学请都填成第1名。)
    奖励奖学金系统操作指南(学生版)
  (二)电子登记,请各位同学在 https://www.wjx.top/jq/16666566.aspx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三)材料提交 (都是纸质版) 
   1、申请审批表
  (1)本科生:  【更新】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式2份(该表需上交教育部审核,请严格按照表格最后一页要求填写,若成绩排名的总人数和综测排名总人数不一致,总人数以综测为准)
  (2)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式1份
    注:审批表中的推荐人部分需填写完整后上交;除“院系意见”、“学校意见”、“评审情况”(研究生表)部分外,其他都需填写完整后上交。
   2、个人简历
   3、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以上材料若提交不完整,视为未申请。
 
  如有任何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