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7-18yh1122银河国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班级务必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根据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和学校资助中心的工作布置,现将2017-2018学年yh1122银河国际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广泛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认真调研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
  各班级可以通过班主任或辅导员与每位学生面谈、召开班会、查阅学生原始档案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确保每位有需要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确保需要帮助的学生填写经济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材料,做到不遗漏,并保存好工作开展中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照片、谈话记录等)。
   2、认真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认真研读、学习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2)各班级需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小组成员应由班主任、班干部、班级学生代表构成,注意申请资助的学生不能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3)各班级认真开展民主评议,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安排民主评议,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民主评议部分的相关内容。
   3、材料提交
   1)《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多数同学已向资助中心提出了申请,这部分学生的表格现存于学工办,请各班班长于 4月13日中午11:30之前到学工办(凯原楼201)领回本班同学的表格。
  (2)检查所有表格填写完整后,在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填写民主评议结果栏。
  (3)未提交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同学,若想要在2017-2018学年度申请助学金,请在资助中心APP上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打印,连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交到班级负责人处。
  (4)请务必于 4月19日上午11:00前将本班认定表交至学工办朱煜琪老师处。
   2)《yh1122银河国际本科生/研究生经济情况调查表》 
  (1)第一联:未向资助中心提交过申请的同学,请在此次申请认定时向班级或学工办提交此联。
 (2)第二联:所有申请同学均需提交。部分已向资助中心申请过的同学其第二联已存于资助中心,班长可取回用于认定。
  (3)第三联:请同学自己保存好无需提交,并多复印几份以供今后申请助学金使用。
   3)资助认定结果统计表
  请各班班长于 4月19日上午11:00前汇总好班级同学的认定结果后,以“班级+资助认定统计表”命名,提交  资助认定结果统计表 电子版至pkulawzizhu@126.com。
  4)其他相关工作资料和工作照片,请同时提交电子版至pkulawzizhu@126.com。 

  最后,希望大家在开展此项工作的过程中注意对同学信息与隐私的保密!谢谢大家的配合!
  如有问题,请联系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