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更新】2015-2016学年校级奖励公示

  yh1122银河国际奖励评审小组结合学生申请情况(以问卷填写为准)、学习成绩与综合表现、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以及各项奖励的名额分配与具体要求,对各项奖励进行了初评,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021更新】2015-2016奖励公示.xlsx
   (由于部分同学多次催告后仍未按时提交系统申请,学院对其奖励名额予以撤销)
  公示异议期为10月12日-10月18日17:00,共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同时将异议书电子版至pkulawstudent@163.com,纸质版至凯原楼201学工办。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同时请获得校级奖励的同学在公示期内完善在校内门户学工系统内的登记申请,申请阶段已填写过的同学无须再填写(志愿不同没有关系)。

   注,以下同学获得学校机关“社会工作单项奖”推荐名额,不占用学院名额,也需进行系统申请:
   1300016246 刘榴
   1501212420 陈洁
    
   如有其它问题,均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