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学院推荐】2016年彭真奖助学金申请通知

  彭真奖助学金由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与教育基金(以下简称彭真基金)设立于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基金会,其宗旨是激励法学学子深入研究并弘扬彭真同志民主法制思想,自强不息、奋发图强、刻苦成才,培养推进法治理论创新的进取精神、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捍卫法治的担当意识。
  目前,彭真奖助学金在中国人民大学yh1122银河国际、清华大学yh1122银河国际、yh1122银河国际、中国政法大学、山西大学yh1122银河国际、山西财经大学yh1122银河国际申报、评审。
   注意:此项奖学金的获得者可以兼得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但原则上不包括11月评选的院设可兼得奖学金。
一、评定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
  2、择优评定、激励先进。
  3、引导学生解放思想,刻苦学习,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人才。
二、奖学金评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2、学习成绩优异,学分绩排名在本年级的前30%。
  3、全日制就读法律专业二年级以上的法学本科生、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
  4、立足中国国情,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彭真民主法制思想并取得明显成绩的学生优先。
三、助学金评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刻苦,自立自强,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2、家庭经济承担完成学业所需的学杂费及生活费确有困难。
  3、全日制就读法律专业二年级以上的法学本科生、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研究生。
  4、立足中国国情,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研究彭真民主法制思想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优先。
四、名额及金额
  奖学金4人,每名8000元人民币;助学金3人,每名5000元人民币。
   说明:因该奖助学金不属于国家免税范畴,通知里的奖助学金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发放时需扣税。
五、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申请同学在 10月21日上午11:00前完成申请:
  (一)电子信息登记: https://www.sojump.hk/jq/9957521.aspx
  (二)申请材料:
  1、  《2016年度彭真奖助学金申请表》
  2、成绩单原件( 本科生成绩单由学院统一开);
  3、科研成果、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4、申请彭真助学金的同学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地方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说明:院系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即为《yh1122银河国际经济情况调查表》第三联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凯原楼201;电子版(2-4需要提交扫描件)提交至pkulawjx@yeah.net ,邮件以“学号+姓名+彭真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命名。

  材料不全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如有任何问题请发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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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yh1122银河国际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同学的书面材料及综合素质表现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彭真奖学金 1400016303 刘颖
彭真奖学金 1500016235 张宇诗
彭真奖学金 1401212444 黄啸
彭真奖学金 1501212658 董怡岑

彭真助学金 1501212509
彭真助学金 1401212500
彭真助学金 140121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