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法律硕士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6-09-27 来源:作者:
各位14级、15级、16级法律硕士(包括法学、非法学):
现启动法律硕士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按时注册并处于基本学习年限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单列项目研究生(包括2016级研究生);
但在上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参加评定: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在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停学、休学、 出国超过(含)6个月者;
(5)有其他损害学校声誉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者;
(6)已获得本年度其他校设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参评。
说明:由于我院校设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名单尚未公示,有意申请的同学可以先提交相关材料,我办将根据最后公示的名单,自动从候选名单中去除已经获得其他校设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学生(不会影响原奖学金的获得)。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14级、15级上一学年专业课程成绩排名须在年级或专业(方向)前50%。
4.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秀、实践创新能力突出。
5.单列项目具体情况咨询院系教务老师。
二、奖项情况
1.名额:根据所报人数分配,共46人
2.该奖项只给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无奖学金。
三、评审方式
1、由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申请者综合素质排名以及平时表现,进行初步评定;
2、由研究生院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申请方式
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申请者请于10月11日(周二)下午5:00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纸版请交至凯原楼201学工办,电子版请根据链接填写 https://www.sojump.hk/jq/9836815.aspx。两项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纸版材料: yh1122银河国际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申请表
2、电子版材料: https://www.sojump.hk/jq/9836815.aspx
逾期不交,或材料不齐全视为放弃申请。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学工办朱煜琪,电话62755078。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