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更新名额】2015-2016学年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申请通知

yh1122银河国际全体同学:
  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正式启动。
  本次奖学金评审包括校设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类)奖学金,不包括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的评审将在本次奖学金评审结束后(即11月)进行,请大家密切关注学院通知。
  请大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的相关内容,严肃对待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依照程序完成奖学金的评定与审核。

  本通知正文目录如下:
  一、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二、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奖学金情况介绍
  三、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范围和要求
  1.奖学金参评范围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学生以及留学生。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获得多年制奖学金(唐仲英奖学金、唐立新多年制、奔驰奖学金、泽利奖学金、明德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蒋震奖学金、优衣库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2、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兼得本次校级奖学金;
    本年度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前提条件是获得校级奖励。(请务必进行申请) 
  3.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4.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上一学年专业课程成绩排名须在年级(本科,博士,15法律硕士)或专业前50%,博士研究生在上一学年须具备学术成果。【“学术成果”的认定须依照《yh1122银河国际学术成果加分规则》】;
  6.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亲自参加学校或学院举办的颁奖大会,不得无故缺席。
  7.申请有个性化要求的院设奖学金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二、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奖学金情况介绍   
 校设及不可兼得奖学金名额928.xlsx 注:奖学金、奖励以及与其他奖助的关系
  校级奖学金的获得以获得校级奖励未为前提;
  校奖学金与校奖学金之间,以不可兼得为原则;
  校奖学金与院设(不可兼得类)奖学金之间,以不可兼得为原则;
  校奖励与校奖励之间,以不可兼得为原则;
  助学金与助学金之间,以可兼得为原则,但有个别特殊要求不可兼得的除外;
  奖学金与助学金之间,以可兼得为原则,但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助学金不可兼得;
  以上坐标图主要适用于本次奖学金、奖励的评审参考,对于由学校其他部门或yh1122银河国际其他通知的奖助项目,并不当然适用。

  
  三、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及评审程序
   1.奖学金的申请
  (1)时间: 2016年9月27日—10月9日24:00之前,逾期不接受申请。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3)申请材料:
    A.电子登记;请在以下地址进行电子登记 https://www.sojump.hk/jq/9829542.aspx
    B.校级奖学金需进行学工系统登记:请登录校内门户-个人业务办理-学工部,进行年度奖学金的申请

    同学们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查看评审规则,填报相关院设奖学金志愿时必须满足该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否则将视为无效志愿。
  填写志愿时,校级奖学金只需填写“校级”,院设奖学金需要填写具体名字。


  2.奖学金的评审
  (1)时间:10月10日-12日
  (2)评审机构:yh1122银河国际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定与审核、公示与异议等工作。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yh1122银河国际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审的主要执行机构。
  (3)评审流程:本次奖学金评审无面试环节,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志愿、综合素质测评分数以及各项奖学金的要求等评审出奖学金的获奖人选。
  (4)评审规则:(请务必仔细查看,关系到本人志愿填报的顺序问题)
     yh1122银河国际校设奖学金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评审规则.docx

   3. 公示及提交奖学金登记  
  (1)时间:2016年10月17日-21日11:00之前。
  (2)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再次确认在学工系统已完成登记
  (3)部分奖学金需要提交特殊材料,请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进行准备。届时学院将在学工网上进行详细通知。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
  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