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律师培养专项奖学金申请通知
时间:2013-04-12 来源:作者:
一、奖励范围
本部分奖学金用于资助有志于未来从事律师事业的北大yh1122银河国际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到金杜实习。要求为北大yh1122银河国际完成2年级课程以上的本科生 ,或完成第1年课程后的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有社会责任感,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要求上2011-2012学年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测评均在年级前50名;法学硕士要求2011-2012学年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 %;法律硕士要求2011-2012学年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或专业前5名;
4、经金杜人力资源部门笔试及面试合格。
三、奖金额度及获奖人数:
1、在北京总部实习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为5000 元,共计20名;
2、在国内外地分所实习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为10000 元,共计5名;
3、在境外分所实习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为30000元,共计3名。
获奖学生在金杜的实习期为三个月,经申请和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除以上奖学金外,实习期间金杜将按统一标准另行给予实习生活补贴。
四、评审办法:
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由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定小组经过初评确定推荐名单,经过金杜人力资源部门笔试及面试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yh1122银河国际金杜教育发展基金理事会有权予以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理事会有权建议取消对该生的奖励。
如获奖学生未实际在金杜进行实习活动,或实习期间不满三个月,则理事会有权取消该学生的获奖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应退还基金账户。
五、提交材料:
1、电子版:
请将 金杜奖学金电子登记表 于 4月22日16:00之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pkulawjx@yeah.net.邮件命名为“金杜+姓名+学号”。
2、纸版材料:
A、《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表》 点击下载 (请务必一页正反面打印);
B、学生个人简历中文、英文各一份;
C、由yh1122银河国际教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的学生成绩单;
D、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E、如有著述、文章等学术成果需提供其发表的著述、文章等的学术成果复印件。
请将以上纸版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于 4月22日16:00之前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