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调剂评审结果

各位同学:
  在上一阶段校级奖学金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中,由于填报志愿和奖学金要求等多方面原因,造成部分奖学金未评定出合适人选。经过学院与设奖方的逐一沟通联系,在已申报志愿但未获得任何校级奖学金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同学当中,调剂评审出相应人选如下:
    奖学金评审结果(调剂评审后)(点击查看,单元格中填充黄色部分即为调剂评审人选)
  注:港专奖学金根据设奖方的意愿,空缺名额将移至明年评定,此次不再进行调剂递补。

  调剂评审标准:按照所在年级的名额,依据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分专业/方向的10法学、09法硕依据相应专业或方向内的专业成绩排名高低)评定人选,并经由设奖方确认。
  请上述调剂评审的获奖人选于 本周五上午11:00前按照提交材料要求,将相关表格材料提交至凯原楼201学工办。
  材料要求详见链接通知: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mid=201031368295&menuid=2010313676039&ID=5228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