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评审面试安排的通知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于2011年10月25日发布了2010-2011学年院设(可兼得类)奖学金申请通知,截至2011年11月4日共收到364份有效申请材料。根据设奖方的评审要求和推荐名额,学院评审环节初步安排如下:

   一、评审安排:
  
   1、申请人数未超过30人的奖学金
  学院将在11月15日(周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向设奖方进行推荐,由设奖方具体确定获奖人选。
  参与 11月15日(周二)面试的为:申请仇浩然奖学金、万商天勤奖学金、奋迅奖学金的同学
    面试具体名单及时间安排
  另仇浩然先生将于11月19日(周六)来京进行仇浩然奖学金的复试,届时请获得学院推荐的同学参加复试。具体名单及时间安排待周二学院初评面试结束后另行公布。
   注意根据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设奖方的进一步通知,凡申请其他奖学金但未获得学院推荐名额的诉讼法专业/方向研究生可以在11月22日(周二)9:00-11:00当天(其他时间不受理)到凯原楼201学工办杨宗威老师处登记补报该项奖学金。已获得其他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补报登记的同学不能再参与该项奖学金评选。

   2、申请人数超过30人且超过可推荐名额2倍的奖学金
  学院将组织评委对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按照推荐名额130%-150%的比例,由评委投票确定入围学院初评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11月18日(周五)组织初评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向设奖方进行推荐,由设奖方具体确定获奖人选。
  参与 11月18日(周五)面试的奖学金为:策略律师奖学金、法硕励志奖学金、竞天公诚奖学金、泰和泰奖学金、中元奖学金。
  具体入围面试的同学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将在11月16日(周三)下午,评委提交投票推荐意见后公布,请申请上述5项奖学金的同学及时关注。
   注意根据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设奖方的进一步通知,凡申请其他奖学金但未获得学院推荐名额的诉讼法专业/方向研究生可以在11月22日(周二)9:00-11:00当天(其他时间不受理)到凯原楼201学工办杨宗威老师处登记补报该项奖学金。已获得其他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或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补报登记的同学不能再参与该项奖学金评选。

   3、申请人数少于等于推荐名额或设奖方要求全额推荐评审的奖学金
  学院将进行书面审查,凡符合奖学金资格要求的将全额推荐给设奖方,由设奖方具体通知安排面试评审事宜。
  由 设奖方直接安排面试评审的为:申请韩国世宗奖学金、韩忠谟教授奖学金、美富奖学金、欧华奖学金、普衡法学奖学金、诉讼法学研究生奖学金、伟东学术创新奖学金、谢卓吴弟奖学金的同学。
  上述奖学金将根据设奖方的日程安排具体通知面试事宜,请大家及时关注邮件及学工网的通知。
  
   二、学院初评面试地点:
  凯原楼201(签到)-- 对面的212会议室(面试)

   三、学院面试形式
  以组为单位进行面试,每组5-6人

   四、学院面试流程
  (1)在本组面试时间的前十分钟到达凯原楼201办公室进行签到。
  (2)轮到本组面试时,全组面试学生一齐到达会议室,首先按照编号次序进行自我陈述。 自我陈述要点为:
  ①姓名(除姓名外不需陈述其他个人身份信息);
  ②为何申请此项奖学金;
  ③申请此项奖学金的优势:围绕学术科研、社会工作及实践活动、英语能力等方面谈;
  ④奖学金的使用规划。
  自我陈述的时间为 每人不超过3分钟,面试时将严格计时,请大家提前准备,不得超时, 有超时的将予以扣分
  (3)面试老师依情况向学生提问,每个问题的回答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问答阶段的全组时间不超过5分钟。
  (4)面试结束。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是参评院设奖学金的必要条件之一,未请假而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资格。
  (2)参加面试的同学注意严格守时,面试迟到的同学将酌情予以扣分,如有特殊原因(在外地或出国交流)无法按时参见面试,须提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发送一份电子版的面试个人陈述(要求见上述要求)至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