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学年秋季学期法硕专项助理招募通知
时间:2011-09-14 来源:作者:
为了促进法律硕士项目的优化发展,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yh1122银河国际自上学期开始设立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岗位,为法律硕士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本学期,由于个别办公室岗位调整以及部分助理申请不再继续担任助理工作,现需要进行补充招聘。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2010级和2011级学生(优先考虑2010级学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每人最多申请一个岗位,可选择服从调剂。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一)协助聘任办公室开展工作,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聘任办公室老师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件二至附件五。
(二)专项学生助理应按照要求参加助理培训课程和活动。
(三)专项学生助理应根据各办公室的时间安排坐班,并按时到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
(四)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
(五)按月向聘任办公室提交月度工作报表(见附件一),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1、工作时间: 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的工作时间;
2、内容要求:对于“本月所从事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 对所在部门的建议”三项,要求填写内容完整,有条理,且各项字数分别不得少于800字、300字和100字。
3、该表需提交纸版。
四、基本管理
1、补录人数:共19名。其中教务办公室5名,行政办公室9名(要求:英语好,本学期申请续聘的行政办公室专项助理也须提交申请,参加面试选拔),学生工作办公室1名(要求:英语好),法律图书馆4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yh1122银河国际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因故请假的应补齐工作量,未补齐的将适当扣减当月补贴。
5、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2011年9月15日-19日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1)
(2)志愿表(见附件2)
(3)中文简历
3.提交方式:
(1) 纸版材料:申请表、中文简历
将纸版申请材料 一式两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表在上,中文简历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凯原楼20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杨宗威老师(电话:62755078);
(2) 电子版材料:志愿表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pkulawsas@yeah.net,附件命名为:姓名-所报部门名称。例如:王明-教务办公室。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
4.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9月14日发布的学生助理申请不冲突,两者均可申请。
(2)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
(3)除行政办公室的助理需要重新申请外,本学期继续在各办公室担任专项助理的同学不需要再申请(点击查看: 法硕专项助理续聘统计名单。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
附件1:法硕助理通知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申请表
附件2:志愿表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2010级和2011级学生(优先考虑2010级学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每人最多申请一个岗位,可选择服从调剂。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一)协助聘任办公室开展工作,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聘任办公室老师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件二至附件五。
(二)专项学生助理应按照要求参加助理培训课程和活动。
(三)专项学生助理应根据各办公室的时间安排坐班,并按时到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
(四)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
(五)按月向聘任办公室提交月度工作报表(见附件一),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1、工作时间: 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的工作时间;
2、内容要求:对于“本月所从事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 对所在部门的建议”三项,要求填写内容完整,有条理,且各项字数分别不得少于800字、300字和100字。
3、该表需提交纸版。
四、基本管理
1、补录人数:共19名。其中教务办公室5名,行政办公室9名(要求:英语好,本学期申请续聘的行政办公室专项助理也须提交申请,参加面试选拔),学生工作办公室1名(要求:英语好),法律图书馆4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yh1122银河国际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因故请假的应补齐工作量,未补齐的将适当扣减当月补贴。
5、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2011年9月15日-19日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1)
(2)志愿表(见附件2)
(3)中文简历
3.提交方式:
(1) 纸版材料:申请表、中文简历
将纸版申请材料 一式两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表在上,中文简历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凯原楼20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杨宗威老师(电话:62755078);
(2) 电子版材料:志愿表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pkulawsas@yeah.net,附件命名为:姓名-所报部门名称。例如:王明-教务办公室。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
4.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9月14日发布的学生助理申请不冲突,两者均可申请。
(2)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
(3)除行政办公室的助理需要重新申请外,本学期继续在各办公室担任专项助理的同学不需要再申请(点击查看: 法硕专项助理续聘统计名单。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
附件1:法硕助理通知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申请表
附件2:志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