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第二届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招募通知
时间:2011-02-28 来源:作者:
为了促进法律硕士项目的优化发展,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yh1122银河国际将聘任法律硕士为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为其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注:第一届专项助理如希望继续参加的,也需重新参加报名申请选拔。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无违纪违规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详见附件: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管理办法
四、基本管理
1、人数:共46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为保证学院工作正常连续进行,专项学生助理一经聘用,应至少工作满一学期,不得中途随意退出。
4、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yh1122银河国际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5、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
6、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2011年2月28日(周一)—3月4日(周五)下午16:00前
面试时间:由各办公室具体安排,时间大致为3月7日-3月10日之间,请届时注意查看学工网相关通知。
2.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1) 纸质版材料:
A、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申请表 (下载附件)
B、中文简历(限1页A4纸)
将所有申请材料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电教221)杨宗威老师(电话62755078);
(2) 电子版材料:
志愿表 (下载附件)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提交至pkulawsas@yeah.net,邮件命名为“姓名+法硕助理志愿表”
3.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同期发布的学生助理申请、其他部门的助理申请等不冲突。
(2)申请志愿仅限填报1个,并且注明是否接受调剂。
(3)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于3月14日起上岗工作,工作期间学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培训项目。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注:第一届专项助理如希望继续参加的,也需重新参加报名申请选拔。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无违纪违规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详见附件: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管理办法
四、基本管理
1、人数:共46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为保证学院工作正常连续进行,专项学生助理一经聘用,应至少工作满一学期,不得中途随意退出。
4、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yh1122银河国际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5、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
6、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2011年2月28日(周一)—3月4日(周五)下午16:00前
面试时间:由各办公室具体安排,时间大致为3月7日-3月10日之间,请届时注意查看学工网相关通知。
2.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1) 纸质版材料:
A、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申请表 (下载附件)
B、中文简历(限1页A4纸)
将所有申请材料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电教221)杨宗威老师(电话62755078);
(2) 电子版材料:
志愿表 (下载附件)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提交至pkulawsas@yeah.net,邮件命名为“姓名+法硕助理志愿表”
3.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同期发布的学生助理申请、其他部门的助理申请等不冲突。
(2)申请志愿仅限填报1个,并且注明是否接受调剂。
(3)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于3月14日起上岗工作,工作期间学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培训项目。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