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申请启动

各位同学:  
  根据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文件,2010届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第二批申请即日启动。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1、所有2010届重庆选调生已由资助中心统一通知,请各位同学按照要求办理即可;
   2、其他需要申请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方式:
  (1)代偿申请表2份(见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系公章;
  (2)就业协议或者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
  (3)实际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1份,说明实际工作场合确为县级以下地区,需单位加盖公章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可用复印件或者传真件。
   3、提交时限:
   以上所需材料请于2010年12月13日前提交学生资助中心宋涤尘老师处。如有问题请随时联系资助中心62751779。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