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励志奖学金(二等奖)申请通知

法律硕士研究生同学:
  在10月份进行申请和评定的yh1122银河国际2009-2010学年院设(不可兼得类)奖学金中,“法律硕士励志奖学金(二等奖)”共评定出17名获奖学生,还有3个名额未评,现可进行申请。
 
一、参评学生范围和要求

  1.参评学生范围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法律硕士学生。但其中:
   入学第一年的学生不参评;
  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参评;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已获得2009-2010学年校设奖学金或院设(不可兼得类)奖学金的同学不参评。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举止文明,尊师重教,有社会责任感,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09-2010学年所修课程中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家庭经济条件相对比较贫困,独立完成学业有困难的。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1.奖励名额:3人;
  2.金额:5000元/人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时间: 2010年月11日18(星期四)——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17:00,奖学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此申请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3、申请电子表:  《法硕励志奖学金申请电子表》 (点击下载),请将此表在以上申请日期内提交至:pkulawjx@yeah.net.【此表无需提交纸质版】
  4、申请材料:
  (1)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材料封面》 (点击下载)
  (2)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申请材料目录》 (点击下载)
  (3)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登记表》 (点击下载)
  (4)中文简历
  (5)英文简历
  (6)曾获奖学金、奖励及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没有则无需提交)
  (7)学术成果复印件(如没有则无需提交)
  (8)《yh1122银河国际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年度不限,须盖有当地民政部门公章)。
  5、申请材料提交:
  请在上述申请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好后(请用透明封皮装订)提交至电教22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班时间: 8:00-11:30 13:30-17:00(周末休息)
  6、《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登记表》填表说明:
  (1)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2)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分方向的填写相应的方向名称,没有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
  (3)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最远的时间写到中学即可。
  (4)导师评语及班主任意见:需由导师或班主任填写并签字。如在申请时间内无法联系到班主任或导师,可以另附说明,写明无法找到班主任或导师签字的合理原因,放在申请材料中,将材料在申请时间内提交。
  (5)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可以是粘贴的,也可以是电子版打印的。

  (二)评审
  (1)时间: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 周四或者周五其中一天,请密切关注学工网通知
  (2)评审机构:yh1122银河国际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该项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定与审核等工作。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评审该项奖学金的主要执行机构。
  (3)评审流程:: 该奖学金评审有面试环节,请申请的同学不要在此评审时间到外地或国外,以便参加面试。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申请材料及面试表现评审出奖学金获奖学生。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