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关于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9-14 来源:作者: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的相关通知,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直接面向学生办理。请有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9月14日-9月27日(中间9月17号因办理第一批贷款合同不办公)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流程:
一、自备相关材料
1、学生本人的学生证(新生用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本人留存的一联(需加盖乡镇(含)以上的民政部门公章)。
4、未成年人须准备监护人同意贷款的证明
5、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写明申请贷款原因并本人签名)
6、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信息表(见附件 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信息表 )
7、研究生申请还须填写《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资助申请的补充通知》中的电子表格,链接为(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ID=3751)。已填写过的同学可不用再填写。
二、学院初审签章(以上7项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办理)
1、本科生
请于9月24日前带齐流程一中1-6项材料到电教22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宗威老师处进行审核,审核完成的,由学院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前往资助中心办理。
2、研究生
根据学校规定,本学年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的助学贷款名额为60人,请有意申请助学贷款的法律硕士同学,于 9月21日(星期二)16: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交到电教221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宗威老师处,我们会在9月23日(星期四)审定出可提供助学贷款的同学名单,并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会给所有同学短信通报本人是否审核通过。
三、学校资助中心审核确认(无学院初审证明材料将不予办理)
通过学院初审的同学,请持1-6项材料及学院签章的证明(研究生申请材料会在学院通知审定通过后到电教221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领回),前往学校资助中心(28楼一层东北侧)113办公室曹蓓老师处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
注意:1、在本科阶段申请过贷款但尚未清偿完毕的研究生同学不能在研究生阶段再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此次申请仅针对第一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报到当日已申请过贷款同学的续放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此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包括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每年发放一次,直接打入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账户。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
办理流程:
一、自备相关材料
1、学生本人的学生证(新生用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本人留存的一联(需加盖乡镇(含)以上的民政部门公章)。
4、未成年人须准备监护人同意贷款的证明
5、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写明申请贷款原因并本人签名)
6、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信息表(见附件 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助学贷款补充信息表 )
7、研究生申请还须填写《yh1122银河国际关于资助申请的补充通知》中的电子表格,链接为( /PartyColumn/articledisplay.asp?ID=3751)。已填写过的同学可不用再填写。
二、学院初审签章(以上7项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办理)
1、本科生
请于9月24日前带齐流程一中1-6项材料到电教22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宗威老师处进行审核,审核完成的,由学院开具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前往资助中心办理。
2、研究生
根据学校规定,本学年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的助学贷款名额为60人,请有意申请助学贷款的法律硕士同学,于 9月21日(星期二)16:00前将上述申请材料交到电教221学生工作办公室杨宗威老师处,我们会在9月23日(星期四)审定出可提供助学贷款的同学名单,并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会给所有同学短信通报本人是否审核通过。
三、学校资助中心审核确认(无学院初审证明材料将不予办理)
通过学院初审的同学,请持1-6项材料及学院签章的证明(研究生申请材料会在学院通知审定通过后到电教221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领回),前往学校资助中心(28楼一层东北侧)113办公室曹蓓老师处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
注意:1、在本科阶段申请过贷款但尚未清偿完毕的研究生同学不能在研究生阶段再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此次申请仅针对第一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报到当日已申请过贷款同学的续放手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此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包括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每年发放一次,直接打入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账户。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