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学年第一学期法硕专项助理招聘通知

  为了促进法律硕士项目的优化发展,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yh1122银河国际自上学期开始设立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岗位,为法律硕士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本学期,由于个别办公室岗位调整以及部分助理申请不再继续担任助理工作,现需要进行补充招聘。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2009级和2010级学生(优先考虑2009级学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每人最多申请一个岗位,可选择服从调剂。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职责与要求
    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管理办法(点击查看)

四、基本管理
  1、补录人数:共12名。其中教务办公室7名,学生工作办公室1名(要求:英语好,文字表达能力强),行政办公室4名(要求:英语好)。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对于表现突出的专项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yh1122银河国际优秀专项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专项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
  5、专项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2010年9月10日、13日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

  2.申请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1)
  (2)志愿表(见附件2)
  (3)中文简历

  3.提交方式:
  (1) 纸版材料:申请表、中文简历
  将纸版申请材料 一式两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表在上,中文简历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电教221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陈莹老师(电话:62755078);
  (2) 电子版材料:志愿表
  将志愿表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提交至pkulawsas@yeah.net,附件命名为:姓名-所报部门名称。例如:王明-教务办公室。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

  4.备注:
  (1)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的申请与我院9月8日发布的学生助理申请不冲突,两者均可申请。
  (2)选拔经过对材料的书面审查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面试的同学正式成为本期的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参加培训后正式上岗。
  (3)本学期继续在各办公室担任专项助理的同学不需要再申请(点击查看:  本学期继续担任法硕专项助理的学生名单)。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0年9月9日

 附件1:法硕助理通知yh1122银河国际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学生助理申请表
 附件2:志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