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1122银河国际2009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6-05 来源:作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6号)、《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文件的要求,以及学校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我校2009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我院2009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确认工作及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学生资助中心将于6月8日—12日集中为贷款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及申请展期手续。
1.时间:6月10日下午13:30开始
2.地点:理科一号楼1560
3.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1)黑色签字笔
(2)身份证和校园卡
(3)贷款合同、还款存折/银行卡(办理申请贷款时的卡即可)
(4)读研的同学需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已经落实工作的同学需持三方协议书复印件;未落实工作的同学需持未就业证明(请到法学楼5118学生工作办公室D室张敏老师处开具)
二、相关说明
1.对办理出境(含港澳台地区)手续的借款学生(包括上研后参加高水平交流学生),必须一次还清贷款本息,并需在6月底完成还款手续。
同时,还需持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法学楼5118学生工作办公室D室张敏老师处备案。
2.申请展期的需经贷款银行审批,审批未通过的学生仍按合同按期还款。
3.毕业派遣证上会记录贷款信息。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