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学术创新奖申请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启动2017-2018学年度学术类“创新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大陆学生须已转档)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注意:学术类创新奖与其他校级奖励奖学金可兼得。

二、评选条件
  “创新奖”评选采用申请制,申请所依据的成果必须是已正式发表的成果,成果的有效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参加本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
  (2)申请人需在学术科方面有突出成绩。申请人需在上一学年度以yh1122银河国际学生身份取得以下一项或多项学术成绩: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其它学术成绩。
  本年度学院学术创新奖名额为9个(含本硕博),具体名额分配,视学生基数和申请情况而定。

三、申请评选流程
  1. 材料提交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7日11:30前提交以下材料:
  (1) 2018-2019年度学术创新奖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请交至凯原楼201室
  (2) 2018-2019学年“学术创新奖”申报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以上两份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pkulawstudent@163.com。邮件请命名为“姓名+学号+创新奖申请”。两份材料任意一份未交者,或逾期提交者,视为未申请。有任何特殊情况,请提前发邮件说明事由。

   2. 学院初评
   10月8日至15日,学院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教师组成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同学进行初评。

  3. 院内公示及异议
  10月15日-18日,将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异议,有疑问的同学,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不接受电话及当面咨询。

                          yh1122银河国际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