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院设(可兼得类)项目制奖学金申请通知

各位同学: 
  yh1122银河国际2018-2019学年院设(可兼得类)项目制奖学金申请现已正式启动。
  项目制奖学金是近年来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育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与发展,该类奖学金一般是指以团队或个人执行的项目为奖励对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实践活动。
  在申请和执行上,学院将项目制奖学金纳入学院可兼得类奖学金体系,即该类奖学金与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类奖学金之间是可以兼得的。
  
一、评审范围和要求
  1.项目制奖学金可参评同学为在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籍学生、留学生(包括18-19学年出国交流的学生)。但其中:        
  上学年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参评;    
  未转档到北大的学生不参评(包括在职学习的北大教师)
  2.品行端正,心理健康,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现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团结同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2018-2019学年所修课程中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4.申请有个性化要求奖学金的学生,还需符合相应的个性化要求。
  5.参评项目不得有非法资金来源,不得有非法组织背景。

二、奖学金项目情况
    2019年院设可兼得项目制奖学金列表(点击下载)
  注:请务必详细查看奖学金的基本情况及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届时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直接视为无效申请,不再另行通知补报。
  交送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若有相关内容的更新,评审将以最后更新内容为准,请同学们在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时间:2019年11月26日—12月6日17:00,奖学金的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此申请时间,过时将不再收取材料。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电话或邮件告知。
  2、申请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学生须符合通知第一项“评审范围和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且符合所申请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3、申请志愿:同一个团队或个人的项目只能申请1个项目制奖学金
  4、申请材料:以下三类材料均提交完整才视为完成申请,有任意一项未提交,即视为无效申请。
    (1)院设奖学金申请信息统计:https://www.wjx.top/jq/50838291.aspx
    说明:此项非常重要,申请时间截止后若学工办未收到申请人的问卷,则视为申请失败。申请人在问卷上提交成功则视为申请成功。若学生多次提交,将以最后一次为准。
    (2) 纸质版材料:
    请按照顺序装订整理(可至学工办领取透明拉杆夹整理),在截止时间前上交至凯原楼201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在材料递交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①  项目制奖学金封面(点击下载) 
     ②  项目制奖学金申请表(点击下载)
     ③ 项目相关材料
     ④ 所有项目参与人成绩单
     ⑤ 所有项目参与人的中英文简历
     ⑥ 所申请的奖学金要求提交的特殊材料
    (3)电子版材料:  
    以上纸质版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请扫描),请以“奖学金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pkulawjx2@yeah.net。
  
    注:
   《yh1122银河国际项目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及提交说明:
    ① 表头须填写所申请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② 年级+学生类别示例:“2016级本科生”或“2017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③ 指导老师意见一栏:需由指导老师填写推荐意见,若无指导老师则由主要负责人班主任填写。电子版中该栏无需填写。
 
四、奖学金的评审  
  1、时间:奖学金评审情况请密切关注学工网通知。
  2、评审机构:yh1122银河国际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院设(可兼得)奖学金的通知发布、接受申请、评定与审核等工作。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是yh1122银河国际2018-2019学年院设(可兼得)奖学金评审的主要执行机构。
  3、评审流程:本次奖学金评审将视申请及评审情况安排面试环节,申请同学如前往外地或国外请提前告知学工办。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志愿、各项奖学金的要求以及面试表现等方面评审出奖学金的候选人,推荐给设奖方,由设奖方评定出获奖人。

  本通知全部内容的解释权属于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内容的具体含义由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如有任何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