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夏季优秀毕业生资格名单公示及工作安排
时间:2020-04-21 来源: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依据《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现启动2020年“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夏季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一次即可)。
3.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主动履行公民义务,表现出较强的公民责任意识,无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5.对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可由学校人民武装部提名推荐,推荐名额单列,具体请见以下“三-6”)。
6.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可由学校就业中心提名推荐,推荐名额单列,具体请见以下“三-6”)。
7.“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从“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将根据院系应届毕业生人数规模下达名额。对曾获得yh1122银河国际“示范班集体”(或在2018年以前获得过“优秀班集体”)的毕业生班级,可额外增加1个优秀毕业生名额。
2.毕业生班级等基本组织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同时应发挥党、团支部作用,经班主任、辅导员同意后,向院系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提出推荐名单;被推荐的学生通过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3.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并按不超过院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15%的比例确定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
4.工作小组从初评的“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毕业生”中择优评选“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院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
5.工作小组将初评结果在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就业学生典型可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推荐,评选名额单列;参军学生典型可由人民武装部向委员会秘书处提名推荐,评选名额单列。评选名额单列的提名推荐人选纳入所在院系初评结果中一并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初评结果报委员会秘书处,并在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分配和审核。
四、学院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名单公示及异议程序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通过对历年获奖情况的汇总,现将具有资格的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范围公示如下。
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名单公示-4月24日更新
4月22日-4月24日为优秀毕业生资格名单公示异议期,请有异议的同学在公示异议期内,将异议申请书和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学工办公邮pkulawstudent@163.com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异议处理意见。凡未在公示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五、学院工作安排
因受疫情影响,今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主要在线上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4月22日-4月24日:资格名单公示及异议。
2.4月25日-4月29日: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4月25日-4月26日,原则上要求各年级或班级的班长、团支书、党支书以及两位不参选同学组织召开线上会议进行充分的民主评议,并邀请班主任参会,民主评议后进行线上无记名投票。线上投票将由学院学工办统一制作投票问卷,并采用短信验证码形式实现一人一票,投票人数应当多于班级人数的一半。
4月27日-4月29日将推荐名单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016级本科、2016级博士按照年级推荐,2017级法律硕士、2018级法本法硕、2018级法学硕士按照班级推荐。
附: 2020届夏季毕业生各班预毕业人数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毕业生评选委员会结合实际情况,将最终优秀毕业生名额在各类别学生间进行微调
3.5月7日17:00前,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被推荐学生简历的电子版以“班级+优秀毕业生简历”发送至pkulawjx2@yeah.net
4.5月8日-5月15日:确定初评名单,学生通过系统进行申请
yh1122银河国际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年级或班级资格名单、民主评议的情况和提名的推荐名单,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择优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名单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被推荐学生通过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申请路径:登录校内门户―学工部业务―申请单项奖励。校级、市级优秀毕业生请分别通过系统进行申请,在5月15日之前未申请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