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毕业生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规定,2021年起,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象扩大至在京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将yh1122银河国际2021年毕业生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毕业时自愿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

 

*北京市边远山区是指房山区:十渡镇、蒲洼乡、霞云岭乡、南窑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河北镇、周口店镇;门头沟区:潭拓寺镇、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昌平区:流村镇、延寿镇;延庆区:千家店镇、永宁镇、大庄科乡、四海镇、香营乡、井庄镇、刘斌堡乡、珍珠泉乡;怀柔区:喇叭沟门乡、长哨营乡、汤河口镇、宝山镇、琉璃庙镇、怀北镇、雁栖镇、 渤海镇、九渡河镇;密云区:大城子镇、东邵渠镇、不老屯镇、新城子镇、太师屯镇、石城镇、冯家峪镇、古北口镇、北庄镇、高岭镇;平谷区:镇罗营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金海湖镇。

 

边远山区范围将根据相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边远山区范围若发生变化,对已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不受影响,包括因漏报错过当年申请时间的同届毕业生。

 

*基层单位是指:

 

(一)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 (及以下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二)工作现场地处北京市边远山区乡镇(及以下地区)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北京市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三)上述企业应为国有性质;未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事业单位性质的界定,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四)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单位符合本条款(一)或(二)均可申请,但应有正式编制。

 

二、资助标准

 

(一)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二)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对于中高职、专升本、本硕博连读的毕业生,按照就业时毕业学段的学制年限计算。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

 

1. 申请人填写《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填写后到学工办(凯原楼201)初审盖章;

 

2.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表(两份,附件1)、就业协议(两份)、就业证明(如就业协议无法体现服务年限时,需提供就业证明,两份,附件3)一并送至学生资助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101办公室);

 

3. 申请人将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发送到pkudczz@126.com;

 

4. 纸质版和电子版全部提交方为成功完成申请。

 

四、补偿代偿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0日

 

五、咨询电话

 

邢老师:62769314(校本部)

 

如有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