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版】2020-2021学年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初评名单公示

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评审小组结合学生申请志愿、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年级、专业(方向)以及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要求等因素予以考量,初步评定出校设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获奖名单,现公示如下:
  2020-2021年度校级奖学金和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结果
  公示期为10月13日—15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同时提交异议书电子版至pkulawstudent@163.com,纸质版至学工办(凯原楼201),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登记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  
  1、所有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在10月15日12:00之前在学校学工系统完善申请登记,申请阶段已经登记的无需再登记(志愿不同没关系)。
  2、部分校级奖学金需要提交特殊材料,请大家仔细查看2020-2021学年奖学金上交特殊材料汇总表(点击下载),准备好相关材料,在10月15日12:00之前将电子版以“学院+奖学金名称+姓名”发送至pkulawjljx@163.com,纸质版(如需)提交至学工办(凯原楼201)。
  备注:
  (1)上表中凡需提交感谢信的项目,除非特殊说明,只需提交电子版。感谢信须按照固定模版(模板见材料包)填写。
  (2)奖学金登记表由院系统一导出上交,学生无需准备。
  (3)校设奖学金相关模板及表格下载:校级奖学金材料包(点击下载)
  (4)成绩单:请自行准备。

  二、获得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同学
  请在10月18日-10月22日11:30之间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以下所有材料均将寄送给设奖方,请大家务必认真准备。
  1、主要材料
  (1)院设奖学金封面(点击下载)
  (2)院设奖学金登记表(点击下载)
    此表限一页A4纸张,务必正反面打印,否则材料不予接收
  (3)中文简历
  (4)英文简历
  (5)《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第三联复印件(如有);
  (6)曾获奖学金、奖励及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有)
  注:以上(1)-(6)材料均需按照上述顺序,用透明拉杆夹装好,提交至学工办(凯原楼201)
  同时请将(2)-(4)电子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的文件,发送至pkulawjljx@163.com,邮件也同样命名为“姓名+奖学金名称”。

  2、特殊材料:
  获得以下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的同学,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根据要求分别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理律奖学金:1、带有教务公章的学生成绩单;2、一封对于理律文教基金会的感谢信及对法律学习的理解。

  3、《yh1122银河国际奖学金登记表》填表说明:
  (1)表头须填写所获得的具体奖学金名称,除“院评审小组推荐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
  (2)专业:本科生写“法学”,法学硕士和博士填写相应的专业名称,法律硕士已分方向的填写相应的方向名称,没有分方向的填写“法律硕士”。
  (3)简历:时间由近及远写,本科生最远的时间写到高中即可,研究生写到大学本科即可。
  (4)导师班主任意见:需由导师或班主任填写并签字,请先找班主任或导师签好后再提交。
  (5)在一寸照片位置需有照片,可以是粘贴的,也可以是电子版打印的。

  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

 

yh1122银河国际学工办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