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时间:2024-09-13 来源:作者:
各位同学好,
2024-202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请有意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于10月7日前在“中国银行”手机APP上进行线上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统一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yh1122银河国际承办行为中国银行北大支行(地址:中钢国际广场A座三层)。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本学年未获得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
5、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材料:
1、借款学生身份证正反面;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需要有本学年的注册记录);
3、户口本(本人页、首页、信息变更页、监护人页);
4、未成年借款学生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监护人同意贷款的书面同意书;
5、开户地为北京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并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如之前没有办理,可去任意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办理,最近的网点为中钢国际广场A座三层)。
三、申请流程:
1、办理开户地为北京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并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
2、上一年未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即日起至9月17日,学生在yh1122银河国际门户提交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情况认定(如有疑问或者逾期未提交申请,可联系院系学工老师);上一年申请并成功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要申请认定,直接在“中国银行”手机APP提交贷款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上一年贷款合同及成功放款的截图;
3、即日起至10月7日,学生通过“中国银行”手机APP申请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
4、10月8日-10月13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家庭经济认定情况;
5、10月14日-10月20日,学生在中行手机银行内完成合同签署;
6、10月底前,学生资助中心完成入学确认审批,中国银行放款。
四、注意事项:
1、贷款金额: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上限为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上限为20000元。
贷款期限:学制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在校期间由国家支付利息,本人不用付利息,毕业之后本人开始自付利息。
贷款偿还:毕业后开始自己还款,毕业后五年内只需还利息无需还本金(还本宽限期);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均可提前还款。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均为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只能申请其一,已经申请过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具有此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
技术咨询电话:010-62686889(中国银行)
贷款申请资格咨询电话:400-650-7191(学生资助中心)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