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素质综合测评【未通过社会工作加分认定】情况公示

  各位同学: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社会工作加分申报已由学院测评领导小组进行核准加分。现就【未通过】社会工作加分认定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15日(周)—9月17日(周)19:00。

  需对【未通过】社会工作加分认定的情况需要进行反馈,请在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说明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社会工作加分情况反馈”。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将在收到邮件之日起3日内进行核实处理。逾期未提交相关说明反馈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提醒:

  1. 党支委/团支委/班委加分依据所获集体奖励与班主任打分将体现在预计于9月23日发布的素质综合测评公示中(将结合个人提交的其他社会工作加分认定情况按量化得分最高的岗位计算并公示)院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院研究生会工作部门成员、法律硕士联合会工作部门成员加分,由院学生会主席团、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法律硕士联合会主席团酌情确定相关问题可咨询相关组织主席团成员)。
  2. 不符合社会工作加分申报的同学,可依据学院综测细则与加分规则,在班级综测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创新能力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加分申报表》,由班级综测小组进行评议。
  3. 通过认定的、完整的社会工作加分认定情况将体现在预计于9月23日发布的素质综合测评公示中,届时如有异议,按照综测异议流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