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2023-2024学年校级个人奖励初评结果公示
时间:2024-10-06 来源:作者:
yh1122银河国际奖励评审小组结合学生个人申请情况,结合2023-2024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以及各项奖励的名额分配与具体要求,对各项奖励进行了初评。初评公示结果见附件。
公示异议期为10月6日—10月8日。如对上述评审结果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电子版发送至pkulawstudent@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号+姓名+校级个人奖励初评异议”。
学院奖励评审小组将在10月9日前处理回复。逾期未提交异议的,之后将不再受理。
注意:
1、如为申报相关异议,请提供问卷提交记录截图及系统申请截图(缺一不可)。
2、单列奖励名额为学校推荐,不占院系名额;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由学校评审提供结果,占用学院社会工作奖、实践公益奖、优秀科研奖等奖励名额。学院奖励评审小组评审时根据同学们的申请情况,结合综测排名、综测学业成绩排名、个人成果与经历以及学校评定的“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结果等因素在具体奖励名额间进行了适当调整,个别奖励最终评审名额与先前拟定名额有一定不同,但符合学校下发的总体名额要求。
3、请先前未在校内门户完成申请的学校单列获奖同学、五四体育奖与红楼艺术奖最终获奖同学等在10月8日前于校内门户完成奖励申报(具体方式参加申请通知),逾期未申请无法在系统上分配奖励并向学校提交结果。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