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通知

  各位同学好:

  接学校最新通知,经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教育部财务司批复,追加中央高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且从2024年起,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根据教助中心〔2024〕3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相关通知,现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本次评审工作,我院将根据《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学校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参评资格

  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专科生、本科生(含第二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提出申请。入学第一年的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原则上不得申请。

  2.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4.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5.转院(系)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

  6.先前已完成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公示的同学,初评结果不受影响,本次不再参评。奖金额度为:本科生国家奖学金额度为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人。

  二、奖项设置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2023-2024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2023-2024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校级奖励(依据学工网已经公示完毕的结果);

  7.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含第二学位),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均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0%。

  注:我院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根据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结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审办法

  我院将严格按照《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审。

  注意:同一学年(即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奖学金(五四奖学金等)以及2023-2024学年博士生校长奖学金不可兼得。同一学年(即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和港澳台侨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国家奖学金与其它基于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奖学金与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不可兼得考虑到国家奖学金名额的增加也关系到部分同学校级奖学金与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申请意愿的变化及评定结果的变更此前已公示的五四奖学金、已申请的校级奖学金及院设不可兼得奖学金均将待本次国奖追加名额初评公示后重新开放申请并组织评审具体通知后续另行发布。

  根据学校分配名额,《yh1122银河国际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特别说明:2023级法学硕士、2023级法律硕士(法学)和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的素质综合测评以专业(方向)为评比范围进行排名(非按年级进行排名)。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定规则及学校今年下达的国家奖学金整体名额情况,经研究,各类别研究生同学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采用材料初审+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其中2023级法学硕士、2023级法律硕士(法学)、202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类别硕士同时考虑专业(方向)分布情况。材料初审将参考《yh1122银河国际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材料初审,面试评审将重点考虑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中的学业成绩情况,综合考虑参评人在校期间表现、面试表现等因素进行最终审定

  根据学校总体评审时间安排,学院面试时间初定114日(周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类别研究生申请同学预留好时间。预计面试形式为分组面试,每人将设置1-2分钟自我陈述环节,可提前准备好个人陈述PPT(自愿准备,不做要求,需随此次申请材料一并发送不接收补交)。面试具体安排预计将于11月3日(周日)发布。

  五、材料提交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申请同学在112日(周24:00前完成以下事项,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一)问卷星登记,请各位同学在https://www.wjx.top/vm/OqgJMTp.aspx进行相关信息填报(研究生含面试方式线上/线下)确认选项),填报成功后【保留问卷成功提交截图备查】。如未填问卷星,视为【未申请】;多次填报的,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填报为准。

  (二)材料提交

  1、申请审批表

  本科生:

  附件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申请审批表》(Word电子版,需电子签)

  研究生:

  附件3:《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申请审批表》(Word电子版,需电子签)  

  2、个人中文简历电子版。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有)电子版。

  4、个人陈述PPT(研究生参评人自愿准备,不做要求)

  请各位同学在11月2日(周六)24:00前将全部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pkulawjx@yeah.net,邮件标题“国奖追加名额申请+班级+姓名(例:国奖追加名额申请+2023级法本法硕1班+姓名)”。若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整提交全部材料(填写完成问卷+发送电子版材料),视为未成功申请,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后续拟在本次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中获评的同学,应当及时在学院指导下填写相应系统。 

  后续通过学院推荐到学校的国奖追加名额)候选人,会根据学校国奖追加名额)材料要求,组织填写相应表格。学校填写规范要求十分严格,务必请后续拟获奖同学认真填报。

  如有相关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学工办将会在工作时间及时回复。

  

  yh1122银河国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