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推荐表”发放及填写的说明
时间:2006-10-20 来源:作者:
关于“就业推荐表”发放及填写的说明
今年我校 “推荐表”由原yh1122银河国际自己制定的“推荐表”改为北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格式有很大的不同,并分个人和学校两大项填写,现就“推荐表”的发放和填写作如下说明:
1、“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的一份重要的资格凭证,也是毕业生签约成功后申请户口指标的重要依据。每名拟就业的毕业生只有一份,请同学们认真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并注意保管,填错、损毁及遗失等后果自负。推荐表现已发放到各班班长手里,请同学们到班长处领取,领取时需签字备案。往届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请自行到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和提交推荐表。所有同学填写完毕后请于
2、“推荐表”是由北京市教委统一印制的,内容填写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其中个人信息、社会实践、特长及能力这三栏以及学校推荐意见一栏中的联系事项由学生本人填写。填写说明如下:
一、“个人信息”一栏
1、<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中共党员
2、<生源地区>
本科生填写高考前户籍所在地;
本科毕业直读研究生的,也填写高考前户籍所在地;本科毕业后因为工作关系曾变动过户籍的,填写研究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毕业学校>yh1122银河国际
4、<学历>硕士、博士、本科
5、<专业>
本科生统一填写为“法学”;
法律硕士填写为“法律硕士”,或“法律硕士(XX法方向)”
法学硕士
6、<学制>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本人所属类别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
本科生是四年(包括02级延期的同学);
法学硕士是二年,03级延期至今年毕业的硕士是三年;
法律硕士是三年;
03级以及此前延期毕业的博士是三年,04级提前毕业的博士是四年。
7、<毕业时间>2007年7月
8、<奖惩情况>只能填写在yh1122银河国际攻读本学位期间所获得的学校一级的奖惩情况。其中,本科生只能填写本科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研究生只能填写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但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在北大就读的同学可以将本科期间的奖惩情况写进来;如获奖较多,挑主要的填写。
二、“社会实践”一栏:只能填写在yh1122银河国际攻读本学位期间校内的社团工作经历和校外的兼职、实习工作经历。其中,本科生只能填写本科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研究生只能填写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但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在北大就读的同学可以将本科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写进来;不要超过100字,做到言简意赅。
三、“特长及能力”一栏:
1、<级别>填写主修外语语种的主要考试级别(如CET-4或CET-6),没有四六级证书的请直接填写四六级考试的分数并注明级别。
2、<计算机水平> 指省部级以上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没有参加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请不要填写。
3、<特长能力> 不要超过50字,其中“在校期间担任职务”主要指所担任过的校级或院级职务,毕业班班长、党团支书也可以写明。
四、“高校推荐意见”一栏是指校系两级填写:
1、<院(系、所>意见>一项全都不填,作为空项,包括<毕业生培养方式>和<就业范围>。
2、<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意见
本科生:联系部门填“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张宁;联系电话一律填62759639。
研究生:联系部门填“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王怡萍;联系电话一律填62751275。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