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填写2007年毕业研究生生源表的通知

关于审核、填写2007年毕业研究生生源表的通知

 

各位法学博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毕业班的同学:

 

现已将2007年毕业研究生生源报表发到各班级,请各位同学主动联系本班班长,认真审核各项栏目中的内容,核准后在备注栏签字确认。(名单上没有的毕业生,请与院就业办联系,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认真核准各栏目,确保姓名与户口、身份证相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请及时更正。

 

二、“生源地区”一栏填写说明:

1、本科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的学生,生源按本科之前的户口所在地区填报。

例如:读本科之前的生源地是江苏省,毕业后直接读研究生,生源地填:江苏省;

2、本科毕业后,直接派遣就业,工作后又考入yh1122银河国际读研的学生,其生源地按考入研究生前的户口所在地区填报。

例如:某学生读本科时的生源是江苏省,毕业后就业派遣的单位地区是北京市(即户口迁入北京市),工作后考入北大读研,该生的生源地应填写北京市。

3、本科毕业后,在户口档案保留于本科院校期间考入北大读研,其生源地仍然按本科之前的生源所在地填报。

例如:某学生读本科之前的生源地是江苏省,在上海某高校读本科毕业后,户档保留在上海该高校,后考入北大读研,生源地仍填写江苏省,即,户档保留不改变生源地。

4、生源地是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大连市的学生,请按以上城市填写。其他学生生源地只填写省一级。

5、培养方式是定向或委培的毕业生,生源地区不用填写。但已经与原定向、委培单位解除关系的,请主动与院就业办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三、“档案”一栏填写说明:

入学时,档案转入北大的学生,填写“北大”;

入学时,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生,填写具体档案所在省、地名称。

 

四、“户口”一栏填写说明:

入学时,户口迁入北大的学生,填写“北大”;

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北大的学生,填写具体户口所在省、市名称。

 

五、“备注”栏填写:认真审核各栏目内容后,在此栏签字确认。

 

请各班长及时通知、组织同学认真、准确填写、核对,并于 1030(星期一)之前交到yh1122银河国际5118室(就业指导办公室)。

延期毕业且无班级联系人的硕士、博士生,请于 1030(星期一)前,到yh1122银河国际5118室填写、核对个人信息。

 

法学硕士1班的班长,请于 1025日上午 到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本班表格。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2006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