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务员考试问题解答

北京市面向2007年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问题解答

  

   一、北京市面向2007年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参加考试人员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考试人员的范围须为2007年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至1988年11月期间出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2007年应届毕业生;    2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7年应届毕业生;    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和“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办法有何不同?    答:“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和“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考试时间等都不同,请考生务必注意加强区别。    三、“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 如何报名?    答:“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务必于2006.11.30--2006.12.10下午4:00之前,通过本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报考人员须知》要求完成网上信息填报、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报考费等报名工作; 考试时间为:2006年12月24日 注:请提前准备好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34mm╳45mm)和银行支付卡(招商、建设、工商银行)。    四、“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如何报名?    答:“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于2007年1月1日开始登录“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毕业生”公务员笔试报名系统,按照《报考人员须知》要求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信息注册。2007年2月11日、12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收费确认工作。 考试时间为:2007年2月13日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