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考中央部委等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的说明

关于报考中央部委等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的说明

 

请大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时注意以下事项:

1.   报名推荐表中“院、系党组织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一栏由院5118室就业指导办 公室的 老师填写具体意见后,到院5118室党务办公室签字盖章;

2.   报名推荐表中“院校毕分办意见一栏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北阁)二层就业管理办 公室的 老师签字盖章;

3.   毕业生在报名推荐表上填写的所有奖学金、奖励都必须有相关证书或证明,并向就业指导办 公室 师的 老师当场出示证书原件;

4.   奖励证书复印件需要盖章的,由颁发该证书的机构核实盖章。

在北大就读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证书原件印章为“yh1122银河国际”的,到北大学生工作部(艺园三楼)出示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证书原件的印章为“yh1122银河国际”的,到yh1122银河国际行政办公室(5104室)出示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非北大期间的奖励证书,由原就读学校核实盖章。

请大家出示证书原件时,注意保管好证书,防止遗失。

 

以上事项请于 112 (周五)前联系和办理。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办公室联系电话:62757816

 

                                            yh1122银河国际就业指导办公室

                          2007 年1 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