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yh1122银河国际2009年引进人才启事
时间:2009-06-01 来源:作者:
济南大学yh1122银河国际2009年引进人才启事
根据学科发展需要,济南大学yh1122银河国际2009年面向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法学、社会学两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一、法学学科
1、引进专业:
法律史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
刑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
2、引进条件:
(1)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项目,在相关学科的权威学术刊物发表了有影响的成果,近三年有CSSCI收录第一作者论文多篇。
(2)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3)学位及职称:
法律史学、民商法、刑法、经济法专业需具有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副教授职称以上者优先招聘;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需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二、社会学学科
1、引进对象:
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建树、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2、引进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风严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意识。
(2)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项目,在相关学科的权威学术刊物发表了有影响的成果,近三年有CSSCI收录第一作者论文10篇以上,近三年有较突出的教学、科研业绩。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和拓展国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6)年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授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副教授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引进待遇事宜面议,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老师 0531 82767451
邮箱:Sl_tr@ujn.edu.cn;
济南市济微路100号,邮编:250022